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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馆)出台首部档案科技立项管理办法(试行) |
| (日期:2007-09-21
来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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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各级档案部门科技立项管理工作,省档案局(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全省各级档案部门申报科技项目的实际,制订了《甘肃省档案科技立项管理办法》(试行)。此《办法》已印发各市、州档案部门及省直机关、大中专院校。档案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科学性很强的综合性管理工作,加强此项工作对提高项目申报中标率及成果的获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办法》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相统一的原则,它的制订将使科技立项工作每个环节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我省档案科研立项管理工作更加夯实了基础。省局同时决定,对每年评选通过的科技项目将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以鼓励支持其开展档案科研立项工作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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