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档案局认真学习新《档案法》等相关内容
日前,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召开全体人员会议,会议在对新修订档案法先学一步、把握实质、深入讨论、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就当前和今后进一步抓好全省宣贯工作作出部署、提出要求。会议由甘肃省委办公厅一级巡视员赵有宁主持。
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七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全国人大法工委解读新修订档案法、国家档案局局长陆国强在《人民日报》刊登的文章《为新时代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等相关内容。
会议认为,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档案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7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档案法治建设进程中一个新的里程碑,是档案工作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必将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会议指出,抓好新修订档案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是当前和今后全省档案系统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对此要重点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认识档案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做到学深悟透。二是准确把握档案法修订的内涵要义,做到融会贯通。三是加大新修订档案法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四是务必加强新修订档案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法管档。五是认真做好新修订档案法的培训工作,做到知行合一。
会议强调,省档案局首先要提高站位、先学一步、早动起来、作出表率、带头引领,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抓住贯彻实施新修订档案法的契机,勇于担当,不懈奋斗,努力开创新时代档案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