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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今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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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修建兰州黄河铁桥史事述评

发布时间:2019-01-03 14:51:21  作者:佚名  来源:编研处  浏览次数:

 

自从兰州黄河铁桥创建以来,已有一些史书和报刊历述了这一盛大史事。宣统《甘肃新通志?舆地志?关梁篇》全文附录了《创修兰州黄河铁桥碑记》(以下简称《碑记》)。1987年第4辑《甘肃文史资料选辑?清末创修兰州黄河铁桥始末记》(简称《记》),对建桥全过程作了粗略介绍。1990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就《兰州公路交通史》(简称《史》),基本上援引了《记》文之说,并就铁桥结构作了技术分析。1997年10月8日甘肃日报《兰州黄河铁桥修建始末》(简称《始末》),简述了一些建桥的民间传闻。此外,在一些地方书刊上,还登载了有关铁桥在建设中和建成后的珍贵照片。

     不无遗憾的是,由于历史和史料来源的局限,上述文章,对于兰州黄河桥创建中的许多曲折历程,列述不详或不准,甚至以讹传讹,亟须钩沉发隐,辨疑析误,还历史以本来的面貌。笔者不揣固陋,在此作一综述和评介,以飨读者,并就教于方家。

建桥缘起  

  万里黄河的兰州区段,在创建铁桥之前,原有明初建于兰州城北历时500多年的镇远浮桥,历为陇中通往陕、宁、青、新、藏的交通要道和津梁隘口。镇远浮桥是由维系在大河两岸将军柱这一巨铁之上的两根各长120丈的铁缆,连接24只木船,上铺木板,边立护栏而成的津渡桥梁。浮桥每年春建冬拆,事繁费巨。宣统三年(1911年),陕甘总督长庚在一篇通饬甘肃藩(布政司)、臬(按察司)二司和甘肃洋务总局的札文里论述了浮桥耗资的情况:“查前次搭造浮桥,向章每月由皋兰县在统捐局领护零修兰平银200两,每年共银240两,作为常年经费。其按年添造船只之款不在内”。具体来说,按例年支添造船只经费,光绪二十二年(1906年)用银566两;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用银544两。包括新修船4只,大修船9只,小修船7只,连同添换板片、栏杆所用大小木料1851根,以及工费、犒赏、祭品和水手工食,御寒皮衣等项开支。上述浮桥零修费,常年经费和系造船费共达3100多银两,确是一项劳民繁重的工役和一笔不小的开支。

  尤为严重的是,每年因渡河而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每当河冰行将解冻之际,往来行旅于黄河天然冰桥之上的不少行人和家畜,常因冰裂落水。

镇远浮桥不时被“河播古今怒”的汛期洪峰所冲断,为患不浅。光绪三十年六月初一日(1904年7月13日),兰州大雨,黄河暴涨,次日午时,浩流洪波冲断浮桥,冲走桥船,大河南北的一脉通途顿时变为难以逾越的天堑。像这种雨暴河涨而断桥的悲剧事例,历溯往昔,史不绝书。宣统《甘肃新通志?关梁》记载,齐世武《天下第一桥记》和刘于义《河桥记》有关“连雨断桥”的史实即达3次之多。其中,雍正八年(1730年) 至乾隆元年(1736年)的6年间,镇远浮桥曾“两遭决坏”。

  如何在大河之上横空架设一座一劳永逸的坚固大桥,越来越成为社会广泛关注和人们梦寐以求的话题。早在光绪初年,陕甘总督左宗棠在兰曾经建议修建黄河铁桥,终因洋商福克索价多达60万两白银,这对地瘠民贫、库帑空虚的甘肃来说,难以承受,乃遂中止。清末“实行新政”,朝廷下谕各地开办洋务,兴建实业。时为“钦命头品顶戴兵部尚书?陕甘总督部堂?管巡抚事”的封疆大吏升允,乃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立甘肃全省洋务总局,任命兰州道彭英甲兼洋务总局总办。翌年6月,彭又兼甘肃全省农工商矿总局总办。这位全衔为“钦命二品顶戴、赏戴花翎、农工商部议员、总办甘肃全省农工商矿总局、兰州道”的彭英甲,字炳东,号铁函,辽宁铁岭人 。彭氏早年在北洋和辽沈办过涉外事务,曾受西方技术训练,对于经济学亦有研究,是一位讲新政,习洋务,具有强烈民族意识、开放意识和爱国思想的进步人物。他于受命之初,在省城锐意兴办工厂、开设书局、开采矿山等10来项地方实业,兰州黄河铁桥是其中一个酝酿待办的重要项目。光绪三十二年五月(1906年6 月),适逢德商天津泰来洋行经理喀佑斯游历来甘。经彭氏与喀佑斯接触商洽,一个中外合伙开发、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创建兰州黄河铁桥的重大举措应运而生了。

    签约风波

  从德商天津泰来洋行与甘肃洋务总局初议包修兰州黄河铁桥的合同草案,到双方正式签约生效,其间几经周折。

  关于双方签约一事,《始末》说,“德国泰来银行驻天津经理喀佑斯游至兰州,适逢兰州道总彭英甲创办甘肃洋务局(亦称甘肃农工商矿总局)”云云。其误有三:一、这一外国机构是洋行,而非“银行”,前者乃工商机构,后者为金融机构,不可混为一谈;二、洋务总局并不等同于农工商矿总局。两局在职能、印鉴、成立时间、行文诸方面各不相同;三、把兰州道的行政长官称之为“道总”,无史据可援。清代称道台或道员,民初称道尹。

     《始末》又说:“自遇道执政甘肃按察使大权,并千方百计从中作梗,致使建桥事宜久拖不决。幸得甘肃布政使丰坤泰出面干预……黄河建桥一事总算定了下来。后经陕甘总督奏请朝廷批准,同年10月,彭英甲代表中方与德商喀佑斯签订建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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