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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话今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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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民国档案“回家”记

发布时间:2013-11-07 09:29:25  作者:李宫珊 谢长英 郭成立  来源:《甘肃档案史话》  浏览次数:

  2009年5月11日,酒泉市档案馆档案整理室里人声嘈杂,酒泉市档案局(馆)长李金香和局(馆)退休老职工张维朝等新老档案工作者聚集一堂,围绕一批破损档案商讨抢救方案。整理室里不时传出针对不同抢救方案的激烈争论,他们在商议着最好的抢救方案。这批破损档案是民国时期的酒泉历史档案,近期刚刚从邻近地区征集回市档案馆,一共36捆800多砖、卷。这批档案何时何因遗失到周边地区,已无从考证,70年代被保存地区作为敌伪档案整理,2009年初由市档案局从邻近市(州)征集、购买,运回市档案馆。
  酒泉历史上形成了大批的历史档案,民国时期档案最为丰富。然而,由于战乱和民国时期区域变动频繁,造成部分酒泉历史档案流失。民国时期,酒泉地区为甘肃省七区行政督查专员兼保安司令公署(简称七区专员公署、七区保安司令部),管辖七县一局一处,即:高台县(今张掖市高台县)、金塔县(今金塔县部分区域)、鼎新县(约为今航天镇周边地区)、额济纳旗专员办事处(约为今内蒙古额济纳旗自治县)、酒泉县(今肃州区)、玉门县(今玉门市)、安西县(今瓜州县)、敦煌县(今敦煌市和阿克塞县部分地区)、肃北设置局(今肃北和阿克塞县部分地区),七区专员公署包括了现在的酒泉市、张掖市部分地区和内蒙古额济纳旗部分地区,形成了一个很大的行政管辖区域,当时的七区专员公署管辖区地广人稀,交通不便,战乱频仍,形成的很多有关军事、政治、经济、人文、科技等内容丰富、记载详实的档案,正是由于大区域行政管理体制和地广人稀、交通不便、战乱不断,造成很多档案散存于七区公署管辖的各个县(区),酒泉市档案馆现存6000多卷民国七区专员公署、七区保安司令部档案仅仅是民国时期档案的一部分,还有一大批历史档案遗失、散存与周边地区档案馆。如彭德怀司令员在酒泉谋划解放新疆的一批历史档案,就存放在哈密档案馆。
  2002年,酒泉撤地设市后,市委、市政府全面推动《酒泉史志》编纂工作,在酒泉史志编修过程中,酒泉市档案局曾提供查阅了清代、民国及建国后的档案5000多卷,但在提供查阅服务过程中,市档案局工作人员始终感到档案资料不够齐全,于是,编修史志的同志将查询范围扩大到周边地区档案馆,终于在邻近地区查找到我市流散在外的民国时期档案,得以使我市的史志编纂工作顺利完成。
  得知外地发现酒泉历史档案的消息后,市档案局局长李金香以一个老档案工作者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多方查证消息的真实性,她走访了很多在酒泉尤其在档案系统工作多年的老领导和老同志,重点寻访了已退休的原酒泉地区档案处处长杨奎福(已故)和已退休原酒泉地区档案处老干部张维朝,从这些老干部那里都得到我市民国档案遗失在外的确切信息。其中杨奎福表示,我市确实有一部分民国历史档案流散在邻近地区,但是,具体流散原因不详,有多少档案资料不清楚,只是听说在邻近地区有酒泉的民国档案。在得到老档案工作者的肯定答案后,李金香又多次与邻近地区档案馆协调、沟通,以证实我市民国历史档案是否被其保存,这些查访得到了邻近地区档案馆领导的确认。我市民国历史档案遗失周边地区事实一经证实,李金香局长便多方努力,千方百计将遗失在外半个多世纪的民国历史档案能早日"接回家”。
  当本市民国历史档案遗失他乡被证实后,市档案局领导多次向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汇报,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散存周边的民国档案接收工作。在市领导的关心下,市档案局积极协调财政,划拨资金用于购买、征集、接收我市民国历史档案。李金香也曾多次因购买、接收我市民国档案,亲赴保存地区沟通、衔接,以便能让散存在外的民国档案重归酒泉,经过多次协商,终于将我币遗失在外的800多砖、卷以及部分零散民国历史档案归还酒泉。2009年初,李金香带领市档案局部分干部,亲自将流散在外近半个世纪的酒泉民国档案接回酒泉,使这部分档案重新回到了家乡,在酒泉市档案馆安家落户。
  在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档案载体不断发生变化,档案的归类整理方式也在徊应的改变,对于民国时期的历史档案,整理抢救不可能整齐划一地按单一方案进行,在民国档案整理抢救过程中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行文规范和用语习惯的不同,造成卷内目录摘抄不准确的问题;文言文、繁体字和手写体的普遍运用,造成文件内容甄别、鉴定的困难;文件起草的随意性,行文的单一性造成拆卷、组卷的困难;加之行政区划的极大差别,造成案卷分类的困难。基于上述困难,上面所述档案局整档室的争论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然而,这种争论不仅是对酒泉历史负责的争议,更是一种学术性的探讨。征集回归我馆的历史档案,所涉内容与原保存单位和地区没有直接的关系,在归档时没有进行系统的甄别、整理,造成这部分档案归档不规范,保存不合理、保管不周到的问题,使得我市这部分外流档案残破不全、风化严重,急需整理抢救。这批档案涉及我市民国十三年(1924年)到民国三十八(1949年)年间的政治、经济、军事、农业、人文、地理、税收、水利等各个方面的历史材料,是非常珍贵的历史材料,特别是,其中有哈萨克胡塞英部落、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活动情况的档案与资料,尤为珍贵。据档案抢救专业人员初步估计,这批历史档案经档案管理专家鉴别、整理、抢救,重新装订后可达3000卷之多,经鉴定、整理后的历史档案不仅丰富了酒泉市档案馆的馆藏,还更好地填补我市建国以来保存的民国档案一直存在的断档空白,同时也为我市政治、经济发展提供更全面、更周到的信息服务。酒泉市分管档案工作的市委副书记詹吉有非常重视这批档案的征集抢救工作,2009年2月3日亲自到市档案馆看了征集回来的民国档案。他说:"档案馆征集的这批档案很珍贵,填补了酒泉民国时期的断档历史,为酒泉人民做了一件大好事。一定要及时抢救和安全保护好这批档案,发挥好它的作用。”近期,他又协调解决了10万元,专门用于急需抢救的民国破损档案。酒泉市档案局将已退休的张维朝同志返聘回馆,帮助整理这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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