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崆峒区档案馆关于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好地保存党和国家的档案财富,抢救散存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发掘崆峒历史地理文化,丰富馆藏档案资源,维护崆峒历史真实面貌,保存崆峒发展记忆,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建设以“不忘初心.兰台记忆”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依据档案法律法规规定,本馆谨向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广泛、长期地征集各个历史时期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反映崆峒地方历史的各个时期形成的圣旨、诏书、敕令、手谕、奏折、电报、嘉奖令、委任状、公报、告示、报纸、刊物、图书、地图、图表、往来文书、印章,各种族谱、家谱、墓志、碑文、契约、证照、货币、证券、票证、报纸、传单、照片、奖章、旗帜和牌匾等。
2、历代编修的地方志、专业志、村镇史、典章制度等,反映崆峒的小说、散文、诗歌、戏曲以及各种书画作等。
3、历代反映崆峒地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重要文字、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
4、反映本区域内民族特色、历史变迁、地形地貌、人文环境、物产资源、自然灾害、风土民情、民族宗教、方言谚语、奇闻轶事等各种实物、地图、照片、报刊、书籍等。
5、建国前我党、政、军领导人和知名人士在本区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著作、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后来撰写的有关本区革命斗争的传记、回忆录等材料。
6、建国后各级领导人来我区视察的照片、影片、题词及由此形成的录音、录像、光盘、实物等。
7、崆峒籍或曾经在崆峒工作过的享有较高声望的教授、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全国劳模、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及担任县(团)级以上领导职务有影响力的同志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
8、反映我区各行业、各单位发展情况,尤其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的发展成果和荣获全国荣誉称号和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奖杯、牌匾、文字材料、声像资料等。
9、本级各机构、组织在政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礼品等实物。
10、反映崆峒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物、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
11、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捐赠。凡捐赠的档案资料全部归国家所有。向区档案馆捐赠档案的个人,对其档案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区档案馆将负责维护其合法权益;凡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区档案馆将遵照《知识产权法》予以保护。
2、征购。对有收藏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本人不愿无偿捐赠的,区档案馆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酌情有偿征购进馆。
3、寄存。经本人同意并办理一定的寄存手续,区档案馆可为个人代为保管档案资料,并尊重其个人所有权。
4、复制。对本人不愿捐赠和寄存的一些比较珍贵的档案资料,经协商,可由区档案馆复制重份,原件仍退回本人保管。
三、说明事项
1、凡通过以上方式提供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一律载入捐赠名册,以兹纪念,并对个人颁发《收藏证书》。
2、区属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均采取无偿捐赠方式。
3、提供的照片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者、拍摄时间、地点、内容(包括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翻拍件还是扫描件,谢绝提供创意照片。
4、提供的视频档案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并附文字说明。
5、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
四、征集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常年征集,长期有效。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平凉市崆峒区档案馆开发利用股
联 系 人:马丽
联系电话:0933-8236391
电子邮箱:595591648@QQ.com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鸿远大厦6楼603室
邮 编:744000
平凉市崆峒区档案馆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向我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资料,欢迎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来电等方式与我馆联系或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