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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档案馆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
发布时间:2021-09-17 14:45:29 作者:吕建成 来源:嘉峪关市档案馆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档案法,不断加强“四个体系”建设,推动档案工作创新发展迈出更大步伐,近日,嘉峪关市档案馆把学习新修订的《档案法》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新修订的《档案法》逐章逐条、逐字逐句进行了学习。
会议指出,《档案法》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档案工作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明确各类主体义务和权利、增强全社会档案意识的重要举措。
会议要求,要坚持档案工作的政治定位,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档案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管档案工作的体制优势。“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是档案工作的神圣职责,也是档案工作姓党的政治属性所在。新修订的档案法旗帜鲜明把坚持中国共产党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写入法律,从根本上回答了档案“为谁而管、为谁所用”的问题。要坚持档案工作的人民立场,新修订的档案法秉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让人民群众共享档案事业发展成果的价值取向,对缩短档案开放期限、扩大开放主体、拓宽开放渠道和方式以及对不按规定开放的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规定。
会议强调,要积极主动开发利用馆藏档案,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发挥社会教育功能,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文化自信。要坚持档案工作的安全底线,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档案工作责任制,健全档案安全工作机制,加强风险和应急管理,明确安全隐患整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