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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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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 关于开展档案科技项目结项验收工作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 09:38:36  作者:杨生吉  来源: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  浏览次数:

各市、州党委办公室(档案局),各有关单位档案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档案科技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项目结项验收,根据《甘肃省档案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甘档发〔2011〕35号)规定,现就全省档案科技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经省档案局推荐,国家档案局立项,已达到研究期限或已完成相关研究工作的历年科技项目。

(二)甘肃省档案科技项目。经省档案局立项,达到研究期限或已完成相关研究工作的历年科技项目。

二、报送材料

(一)申请验收的科技项目,须报送验收申请函(由推荐单位出具)、《甘肃省档案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见附件)、《甘肃省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工作报告、研究报告、应用证明、查新结论报告以及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材料,验收材料须齐全、完整、规范。

(二)验收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十份,单位盖章后,报送到省档案局。

三、报送时间

(一)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我省承担的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在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承担单位向省档案局报送验收材料,省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提交验收申请并协助完成验收工作,验收程序和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二)甘肃省档案科技项目。已完成相关研究工作且有验收意向的,项目承担单位通过推荐单位2020年8月31日前向省档案局报送验收材料。

四、审核验收

省档案局组织专家对甘肃省档案科技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通过验收的项目,由省档案局签署验收意见,通报验收结果;未通过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须根据验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应于一年内重新申请验收。

人:杨生吉

联系电话:0931-8928840  

电子邮箱:gsdazhc@163.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省委办公厅档案综合管理处(730030)

 

附件:甘肃省档案科技项目验收申请表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

2020年7月24日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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