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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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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档案局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标兵”

发布时间:2013-05-20 11:17:37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省档案局在荣获2010年度 "第十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2012年度" 第十一批省级文明单位”后,不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蕊兰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省档案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和省级文明标兵实施方案》,将文明创建各项具体要求细化到各处室,坚持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一岗双责”,明确了职责。做到"四同步三落实”。即:工作部署同步、目标任务同步、工作方法同步、考评考核同步,计划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二是广泛宣传动员,营造氛围。在召开动员大会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培训班、各种会议、宣传栏、大型展览等多种平台和形式,宣传创建文明机关的新做法、新理念,在全局机关干部职工中大力营造"创文明机关,做文明职工”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基础建设,美化环境。按照投入有资金、活动有场地、引导有骨干、参与有群众、水平有标准的思路,加大资金投入,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修建和完善了档案查阅中心,增添了职工之家设施和设备,补充了文化体育器材和娱乐用品及文艺演出的服装道具等,不断改善办公和职工生活环境。四是开设文明窗口,打造骨干团队。实行学习日制度,把政治理论学习、科学知识学习、业务学习纳入到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之中,引导和督促全体职工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文明做事,礼貌待人,把为社会服务、为发展服务、为职工服务的意识贯穿到每天工作全过程。努力培养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职工队伍。五是丰富创建方法,展现兰台风貌。在全体职工中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道德规范"二十字”方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组织全体职工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公益志愿活动和"扶贫济困”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广泛开展档案展览、文艺汇演、文体娱乐宣传活动,达到了聚积人气、凝聚人心、增强斗志、宣传档案、弘扬正气、展现档案人风采的实际效果,推动了创建活动蓬勃开展。
  通过以上活动的开展,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精神文明单位建设的积极性。局机关兴起了新一轮学习先进、争创先进、赶超先进的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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