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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生局(馆)长在纪念《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日期:2007-09-12   来源: )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大会,隆重纪念《档案法》颁布实施20周年。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第二年8月1日起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专门规范档案活动的重要法律。它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档案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档案事业健康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标志着我国档案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轨道,档案事业进入了有法可依的崭新发展时期。《档案法》颁布实施20年来,在全省各级人大的指导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各级档案部门认真履行《档案法》赋予的职责,加大了档案法的宣传力度,促进了《档案法》的贯彻实施,有力推进了我省档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前不久,通过国家档案局的综合评估,我省档案事业取得了92.6的好成绩,省档案局获得了“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先进单位”。我们在档案法制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一是社会各界特别是档案工作者的档案法制意识不断增强。《档案法》的基本精神深入人心,依法支持和做好档案工作的社会氛围已初步形成。人们更加深刻认识到,档案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档案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强化档案意识,严格规范档案管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经济越发展,档案越重要,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二是档案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以《档案法》为基础,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档案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20年来,我国建立健全了一系列档案工作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基本上确立了适应档案工作发展要求、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的档案法制体系。我省在档案法制建设中也做了大量工作,先后颁布了《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和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档案制度、提高档案工作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三是档案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有了明显改善。新的历史时期档案学理论得到创新与发展,创新理论应用步伐日益加快。为使档案事业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整合档案信息资源、探索建立档案信息资源社会化服务的新机制,我省档案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初见成效;在现有电子文件管理的实践基础上,针对电子文件种类格式,正在加紧研究电子文件归档管理、电子档案接收技术方法,制定电子文件归档流程和实施指南;针对档案载体、记录方式、管理手段的不断变化,正在探索档案保护的技术和手段;适应信息化条件下档案事业发展要求,全省数字档案馆建设已得到较快发展,电子文件中心建设工作已经启动。四是档案业务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在档案法的规范和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档案工作受到普遍重视,档案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发挥。档案业务基础建设逐步加强,内部管理制度日益完善,档案工作已从过去单纯保管型向现在的管理利用并重型转变,档案的开发利用已成为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方位多层次的档案信息已成为生产者作出经营决策、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政府部门制定宏观经济管理政策的基础和依据。五是建立了一支适应档案事业发展要求的档案队伍。档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档案人员素质逐步提高。截至2006年底,全省持有档案岗位资格证书的有2996人,省市县三级档案部门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有1387人,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283人。省市县三级档案部门全部取得了执法主体资格,有档案行政执法人员346人,档案执法监督人员142人。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求,我们对档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再培训与重新登记确认。广大档案人员认真履行《档案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爱岗敬业、依法管理,有效地维护了档案秩序,促进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六是档案监督得到加强。近年来,我们建立了以执行《档案法》为核心的监督制度,如档案执法检查制度、档案事业综合评估制度、档案工作情况检查考核制度、十馆百室工程评选等。基本形成了人大监督、档案部门监督、单位内部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督制度体系。各级人大、档案部门通过组织《档案法》执行情况检查和档案工作抽查,有效解决了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严肃了档案工作制度;表彰了一大批档案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激励了档案工作者的积极性,推动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各级人大、政协关心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各级档案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档案部门和全省档案工作者,向多年来关心、支持档案事业的各级领导、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20年来《档案法》的实践过程,加深了我们对档案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我们做好新时期档案工作的信心,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档案法、推动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积累了十分宝贵的经验。20年的实践启示我们,必须不断健全档案法制,为档案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坚强的法律保证;必须不断深化档案工作改革,强化档案工作监督,为达到档案法要求的档案质量标准提供先进技术支持;必须不断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完善档案管理体制,为贯彻档案法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必须不断推进档案专业素质建设,为把档案法的基本要求落到实处提供充足人才保证;必须不断加强档案理论研究,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档案理论和方法体系,为档案法规体系的实践和完善提供科学理论指导。

  在充分肯定档案法实施以来所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档案法的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社会档案意识还有待提高;部分地方、单位的档案基础设施建设还比较薄弱;个别地方和单位还存在着不重视档案工作的现象等。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领导、同志们:

  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和谐社会,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档案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档案部门将继续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更加认真地履行《档案法》赋予的监督职责,更加努力地推动《档案法》的深入贯彻实施,更加积极地营造档案法制环境和氛围。

  第一,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宣传。要以“五五”普法活动为契机,继续广泛深入宣传《档案法》,为依法做好档案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一是把宣传《档案法》与落实各级关于加强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措施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的自觉性。二是把宣传《档案法》与明确档案工作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结合起来,使各部门、各单位的负责人和广大档案人员认清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三是把宣传《档案法》与治理整顿档案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结合起来,使社会各方面认识到档案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监督和管理。要通过“五五”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将档案法制知识传播到社会的每个角落,达到群众逐步了解档案、部门单位进一步重视档案、档案工作机构依法管理档案,为档案工作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进一步加强档案法制建设。为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建设,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档案法规、规章,使《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化。我们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法规制度,基本保证了档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但随着经济社会向纵深发展,档案法规制度也必须在改革和发展中不断健全、完善。要根据《档案法》的规定和档案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对档案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规定,健全有关档案制度,完善档案从业资格管理、档案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档案工作监督等与《档案法》相配套的法规制度,使《档案法》的有关规定得以具体落实,保证档案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当前,要重点研究修订我省档案管理条例,完善档案人员管理制度,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促进档案工作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建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第三,进一步加强档案队伍建设。档案工作政治性专业性强,对人员素质要求高。因此,在加强档案业务培训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岗位的传帮带和档案法制教育,大力开展向档案系统先进典型卞峰煜和身边优秀档案工作者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组织档案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强化档案人甘于清贫、甘于寂寞、默默无闻、淡薄名利、无私奉献精神,营造爱岗敬业、奋发有为的档案工作新环境。要坚持原则,严格档案从业人员准入制度,逐步实现档案人员持证上岗。要认真落实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第四,进一步加强档案监督检查。要认真履行《档案法》赋予的职责,着力强化档案监督检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档案工作秩序,强化对档案工作的监督,不断健全监督制度。将档案监督与档案业务指导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认真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依法移交标准、规范的档案资料;督促单位负责人依法履行对本单位档案工作负有的职责;督促档案人员持证上岗和依法做好档案工作。不断完善检查结果公告制度,通过有效形式的通报,使违法单位及时整改,有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通过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促使单位和档案人员进一步自觉依法管理档案,着力营造依法管档用档的新秩序。

  认真贯彻落实《档案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让我们在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执法,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奋力开创档案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新局面,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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