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档案馆归口省委办公厅管理,主要职责是履行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两种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档案局内设16个处室,具体为办公室、人事处、老干处、业务指导处、档案项目管理处、法规宣传处、机关党委、机关事业档案管理处、收集整理处、科技信息处、电子文件管理处、开发利用处、档案编研处、保管保护处、保卫处、后库管理处等。
(二)直属事业单位
省档案局公益一类单位1个:甘肃档案学校。
三、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基本支出
2017年基本支出2064.48万元,较2016年1811.87万元增加252.61万元,增长13.94%,增加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退休养老金、离休费提标政策,调整与工资挂钩的公用经费标准。
(二)项目支出
1.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专项业务费项目3个:重点档案抢救征集及管库运行费,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维修费。
转移支付项目1个:省级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年初由各市州档案局将各自确定的开发利用项目上报我局,经我局对上报项目进行筛选、审查、评定。评定结果经局务会同意后,将项目资金分配方案报送省财政厅。
2.项目评审情况
2017年申请项目共3个,其中纳入预算评审1个,涉及金额1000万元,占项目预算申报总额的79.61%。评审方式:项目自评,严格管理,强化跟踪监控,组织验收。
3.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1656万元,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较2016年无变化。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31.56万元,较2016年2752.27万元减少220.71万元,下降8.02%。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55万元,较2016年473.18万元增加46.37万元,增长9.79%。
3.医疗保障支出78.96万元,较2016年70.82万元增加8.14万元,增长11.49%。
4.教育支出91.09万元,较2016年82.88万元增加8.21万元, 增长9.9%。
5.住房保障支出99.32万元,较2016年88.72万元增加10.6万元,增长11.95%。
(四)非税收入
2017年本部门共有1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省级批准设立1个,计划征收66.40万元。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17年省档案局“三公”经费及培训费、会议费、机关运行费编制范围为本级,共832.04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二)分项情况
1.因公出国(境):我单位近年无人员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预算8.8万元,按财政拨款情况计划支出(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2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主要用于与相关兄弟省市开展业务工作合作,以及组织省内档案业务工作督察、检查和考核工作餐开支。预计接待16批次,150人左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车辆运行维护费:2017年公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45.54万元,我局无购置车辆计划,车辆运行维护费按财政拨款4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7.14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主要用于机关日常工作开展所需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养、过路过桥、车辆保险等项开支。
4.培训费:2016年培训费预算5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8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7.92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主要用于档案人员业务工作培训开支。
5.会议费:2016年会议费预算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7万元),较2016年无变化。主要用于全省档案工作会、档案馆工作会、档案学会会,以及档案业务现场会等开支。
6.机关运行费674.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3.8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51.14万元),较2016年343万元增加331.97万元,增长96.78%。
五、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17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部门组织绩效自评的项目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0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79.61%,绩效评价方式为自评。省档案馆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专项主要用于1.对历史档案进行抢救、征集、数字化处理,对馆藏历史档案的开发利用、仿真复制等;2.举办《甘肃记忆》、《历史将永远铭记》展览;3.对征集到的明清民国档案及海外珍贵档案进行鉴定、托裱、复制、保护等抢救项目。没有纳入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也没有确定中期绩效评价试点项目。
六、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总预算为745万元,主要用于档案数字化建设和重点档案抢救征集及管库运行项目购置计算机软硬件系统、复印机、笔记本,电脑、路由器、打印机、监控机、灭火器,扫描仪、UPS主机、安全审计设备、网络测试仪、电脑耗材等,其中货物类739万元,服务类6万元。采购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
七、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是指档案局(馆)为正常运转、开展档案业务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教育支出:指为培养和招收专业人才所发生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档案局(馆)开支的退休人员退休费支出、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支出和支付给省残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档案局(馆)支付给医保部门的在职及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档案局(馆)按规定比例缴纳的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基本支出:指档案局(馆)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且可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公用经费是指维持机构正常运转但不能归集到个人的各项支出。
7.项目支出:指档案局(馆)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专项业务费支出。
8.转移性支出(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款)固定数额补助支出(项):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固定数额补助支出。
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档案局(馆)使用省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档案局(馆)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设备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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