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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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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13 09:20:09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省军区、武警甘肃省总队,各人民团体,中央在甘各单位:

省档案局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0月  日

(此件发至县)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全省档案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落实《档案法》和《甘肃省档案条例》为契机,抓资源体系建设、抓安全体系建设、抓利用体系建设,档案事业有了一定发展,在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档案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全社会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档案工作在一些地方没有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档案管理体制有待完善;档案事业的建设在一些地方还没有列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投入不足、设施落后、安全手段弱、管护能力差的问题还相当突出;干部队伍结构矛盾突出、素质不高、能力不强、作风不硬的问题依然存在,难以适应全省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的要求。为推动全省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

  (一)进一步深化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档案是国家最重要最核心的信息资源,是党治理国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据,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原始凭证,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财富,在传承历史文明、推进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档案工作不是可有可无,而是非常重要、非常必要。档案部门的依法行政职能,不仅不能削弱,而且应当加强。做好档案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重要职责。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思想上要高度重视,组织上要切实加强,工作上要大力支持,保障上要着力强化。

  (二)新形势下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部署,以推进档案事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档案资源、档案开发利用、档案安全保密建设为核心,着力抓基础、强管理、提能力,力争到"十三五”末,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档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各单位各负其责的档案事业管理机制更加完善;以国家综合档案馆为主体,各类专业档案馆为支撑,部门单位、社会组织、社区乡村档案馆室为基础的档案工作网络更加完备;档案部门收集、管理、开发、利用的机制更加健全;社会重视、设备先进、经费充裕的保障机制更加有力。逐步形成管理科学、法规完善、资源丰富、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现代档案事业治理体系。

  二、建立档案事业现代治理体系

  (三)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作机制。坚持完善党委、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各级党委、政府都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切实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统一领导。要把档案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档案工作汇报,对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解决。要把档案事业的发展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科学发展观的考核内容,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档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有统筹规划、依法治理、协调推动、监督指导的职能,既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党的机关档案工作,又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档案工作。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既集中管理本级党的机关的档案,又集中管理本级政府机关和其他单位的档案。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团体都要切实加强档案工作,健全机构,确定人员,确保档案工作健康发展。

  (四)健全档案事业依法治理机制。适应全省科学发展、转型升级、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形势,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对《甘肃省档案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市州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档案地方法规,确保档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政府要依法保证档案事业发展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档案部门依法行政。县级以上档案行政部门要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单位的档案事务,切实强化行政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履行监督指导职能,适时开展档案执法检查,严肃查处档案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治档的能力和水平。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档案的意识,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五)建立档案馆(室)工作新机制。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境外派出机构)、社会组织,要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的文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集中收集保管本单位各类档案并提供利用,开展档案数字化、档案编研、档案业务交流、人员培训等,按规定向同级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行政村、社区及其区域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要设立档案室或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收集保管本单位档案并提供利用。

  (六)规范社会档案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档案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规范并支持档案中介机构、专业机构参与档案事务;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档案事业发展基金;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建立家庭档案;支持个人保管、展示其收藏的档案,并向国家档案馆捐赠或寄存档案,对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给予一定奖励。家庭或个人档案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

  (七)完善档案工作指导机制。省市县档案部门实行统筹规划分级指导,抓点带面,督促检查。要按照管理权限,对本级档案工作实行指导全覆盖,逐步理顺城市、农村、机关、企业、学校、科研院所、新社会阶层档案工作的指导体系,科学规范行业标准,不断提高指导水平。各行业管理部门也要加强本系统档案工作的指导,要依据行业特点,加大对档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精准有效推动档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色化。

  三、健全覆盖全社会的档案资源体系

  (八)加快档案馆室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国档案馆设置原则和布局方案》、《档案馆建设标准》(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5-2010)要求,积极推进档案馆室建设项目,改善档案资源保管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对本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的主体责任。市级档案馆建设由市州负责。县区档案馆已安排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的项目要加快设施配套,未开工的尽快落实建设用地,确保2015年建成投入使用。要加大"十三五”中西部建馆项目争取力度,彻底解决馆舍面积狭小,档案进不了馆的问题。档案馆建设要统筹规划,市州档案馆的建设可与所在地县、市、区及大型企业统一规划,一并建设。市县档案馆可与城建档案馆、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等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建设,尽可能节约资源,降低建设成本,完善功能,多层次发挥作用。乡镇档案室设置原则上不少于两间,从现有办公用房中调剂解决。村级档案室可与村党支部活动室、农家书屋等集中统一安排,档案柜从乡村保障运行费中统筹解决。

  (九)强化征集力度。坚持向古代延伸,重点做好远古早期档案资料、断代期档案资料、珍贵散存档案资料、民间古籍档案资料的征集。坚持现行全征,各级党委和政府成立专项工作机构或协调机构时,根据需要吸收档案部门参加,确保建立档案与开展专项工作同步进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所有档案资料必须做到应收尽收,无一遗漏。尤其要加强土地承包流转、林权改革、产权登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保、婚姻、优抚、教育、医疗、户籍、学籍、就业、奖惩、信用、移民、收养、房产等各方面民生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坚持重点保收,中央领导视察甘肃的档案,包括计划、方案、讲话、照片、录音、录像、手稿等在活动结束一周内移交省档案馆。省级主要领导的政务活动档案,活动结束一月内移交省档案馆。重点工作、重大事件、重大项目、重大科研成果、重要人物的文件材料要随时收集,按时归档。重点做好全面深化改革、"3341”项目工程、"1236”扶贫攻坚行动、"双联” 行动、"丝绸之路经济带”甘肃段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廉政建设、新社会阶层等领域的建档工作;著名艺术家的书画档案,既要依据市场运作机制,更要依法依规接收,确保省级以上获奖作品都能由国家档案馆收藏。坚持向海外扩展,对流失国外的珍贵档案,要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征集,各级政府要在财力上给予保障。

  (十)规范接收程序。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应当编制本单位各种门类和载体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严格执行文件材料归档制度,确保档案资源齐全完整和规范整理,尤其要强化电子文件、照片、录音录像、实物等材料的归档管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科学编制收集档案范围细则,完善移交接收制度,及时将本级各部门各单位的档案资料接收进馆;要及时将机构改革、企业破产改制、事业单位改革、行政区划调整等档案接收进馆,严防档案流失。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执行归档和档案移交接收制度的部门、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查处。新建档案馆要提前谋划,加强接收,确保党和国家档案不流失不损毁。

  (十一)优化管理模式。建立归属明晰、运转协调、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国家档案资源管理机制。重点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职能,突出国家综合档案馆地位,敢于打破条块分割、各自为政局面,采取省级高度综合、市区联建联收、县级集中管理等方法,对一切社会档案资源加以有效整合利用,实现高度共享,逐步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和信息时代发展需要的档案管理新模式。

  四、提升档案科学管护的安全体系

  (十二)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各级综合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馆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安全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体系,建立档案安全应急防范机制,加强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完善的档案安全设施设备,确保国家档案资源的绝对安全;对已实现数字化的档案原件要妥善保管,一般不再提供利用,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确保档案安全可靠、长期可用。

  (十三)促进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各级综合档案馆和各单位档案室要加强档案利用和数字化过程中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对涉及国家秘密和敏感信息的档案,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认真履行利用审批手续,加强数字化工作保密管理,严防信息丢失、外泄和秘密泄露;切实做到涉密档案信息不开放、不上网,开放和上网档案不涉密;重视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保密工作,做到涉密档案不外包,外包档案不涉密。机关档案室在向国家综合档案馆移交档案前,应完成涉密档案的解密或继续保密鉴定工作。

  (十四)做好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工作。各级国家档案馆要按照国家要求,对重要馆藏档案进行异地备份保管,对重要电子档案实行异地异质备份保管。利用省档案馆档案备份库,建设甘肃省电子文件(档案)容灾备份中心,实现省市县三级档案馆、省直机关电子文件(档案)和区域性电子文件集中备份管理,以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有可能对档案资源造成的损坏,确保党和国家重要档案绝对安全。

  五、创新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体系

  (十五)健全档案资政机制。档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因为档案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级国家档案馆、各部门各单位档案馆(室)一定要围绕全省科学发展、转型升级、民族团结、富民兴陇,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加大对档案资源的开发,把"档案库”变成"思想库”,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各级党委、政府要特别注重发挥档案的资政作用,对重大项目可委托档案部门查询历史案卷,提供科学依据,做到科学决策。

  (十六)积极发展档案文化。围绕"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加快落实《全省档案文化建设三年规划》,加大电视台、出版社、报刊杂志、旅游机构、文化机构等合作。要通过出版档案史料、编研著书、举办展览、制作影视和网络视频,力争推出一批有历史厚重感、有参考价值、有档案特色、能吸引观众、适应现实需求的档案文化产品。各级政府要把档案文化列入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给予全方位支持,促进档案文化产品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十七)健全信息服务网络。构建以省档案局为主导、省档案馆为龙头、市县档案馆为支点的全省档案数字化网络平台,逐步形成电子文件中心、电子档案中心、数字档案馆(室)"三位一体”的档案信息服务中心,积极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区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数字城市建设体系中,科学谋划,整体设计,同步发展。各级各类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做好电子公文的归档、整理、保管、移交等工作,完成区域性电子文件管理平台建设,做好机关电子文件(档案)的在线接收或查阅;各级档案馆(室)要加快数字化建设步伐,力争到"十二五”末,省档案馆馆藏永久、长期档案数字化率要达到50%以上;市州档案馆要达到40%以上;县市区档案馆要达到30%以上。到"十三五”末,各级综合档案馆馆藏永久、长期档案全部完成数字化转换。

  六、完善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体系

  (十八)改善档案舆论环境。进一步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档案部门贯彻党和国家政策的新举措,档案工作服务社会的新成绩,档案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时代精神,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强大舆论支持。加强档案工作对外交流,不断开阔我省档案工作人员的视野,提高我省档案工作的影响力。

  (十九)完善档案事业的投入机制。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保障供给,支持发展。要科学编制、合理核定档案工作经费,落实档案日常管护费用每卷每年不低于3元标准的政策,并将档案馆(室)在档案资料征集、抢救保护、安全保密、数字化、现代化管理、提供利用、编纂、陈列展览及设备购置和维护等方面的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加强重点档案抢救和保护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抓实见效。

  (二十)加强档案队伍建设。重视改善档案部门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能力结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甘肃省档案条例》规定,配齐乡镇、街道、社区专(兼)职档案人员,对所属单位和辖区内的档案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干部入口要严把关,对急缺人才在招引政策上可给予倾斜。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兼职档案人员,做到人岗相宜。理顺档案学校管理体制,改善办学条件,逐步向高级技术学院发展。加强档案教育培训工作,强化档案人才培养,重视和提拔使用档案干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档案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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