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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利用
档案为及时起诉离婚提供依据
发布时间:2017-02-13 10:41:14 作者:臧耀成 来源:臧耀成 浏览次数:
张家川县东街村居民李某某(女)与同村居民杨某某由家庭包办结婚,婚后,由于感情基础差,经常吵吵闹闹,最后发展到家庭暴力,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女方多次要求离婚,均遭男方拒绝,后来在一次吵闹中男方竟将俩人的结婚证撕碎了,因没有了结婚证,无法起诉法院离婚。于是女方李某某于近日来到县档案馆要求查找本人结婚证存根。经馆内工作人员帮助,从张川镇政府移交的婚姻档案中,找到了李某某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和《婚姻状况证明》,并为其作了复印、盖章。利用者李某某说,这下好了。查到结婚证我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与男方离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