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甘肃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欢迎光临甘肃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微信公众号   |  无障碍阅读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档案利用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工作 > 档案利用

档案为及时起诉离婚提供依据

发布时间:2017-02-13 10:41:14  作者:臧耀成  来源:臧耀成  浏览次数:

  张家川县东街村居民李某某(女)与同村居民杨某某由家庭包办结婚,婚后,由于感情基础差,经常吵吵闹闹,最后发展到家庭暴力,致使夫妻感情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女方多次要求离婚,均遭男方拒绝,后来在一次吵闹中男方竟将俩人的结婚证撕碎了,因没有了结婚证,无法起诉法院离婚。于是女方李某某于近日来到县档案馆要求查找本人结婚证存根。经馆内工作人员帮助,从张川镇政府移交的婚姻档案中,找到了李某某的《结婚登记申请书》和《婚姻状况证明》,并为其作了复印、盖章。利用者李某某说,这下好了。查到结婚证我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与男方离婚了。

友情链接:
  • < img id="imgConac" vspace="0" hspace="0" border="0" src="https://dcs.conac.cn/image/blue.png" data-bd-imgshare-binded="1">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投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站点地图
主办单位:甘肃省档案馆    运行维护:甘肃省档案馆科技信息处    中文域名:甘肃档案·公益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730010)    网站备案序号:陇ICP备170038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837号

    网站访问共
技术支持:兰州大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使用 1280x1024 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