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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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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农村小康县、乡、村考核验收办法

发布时间:2012-11-14 15:11:03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颁布单位】 甘肃省人民政府



【颁布日期】 19860612



【实施日期】 19860612



【内容分类】 农林水牧

【文号】 甘政办发(1986)100号



【题注】


【正文】全文

实现小康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达到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是90年代农村工作的总任务和总目标。省第八次党代会根据我省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和任务,确定了按"三大块分类指导甘肃农村经济的总方针,明确提出了河西、沿黄、城郊等发展条件比较好,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方率先奔小康的战略决策。为了及时指导和监测小康工程建设进程,客观地评价建设成果,总结经验,指导小康工程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农村小康县、乡、村考核验收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河西、城郊、沿黄地区农村奔小康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严谨、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反映农村小康建设的进展情况和成效。小康指标的监测、评价、考核要以科学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力求做到准确、真实、可靠,既不夸大,也不缩小。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防止形式主义。

二、考核验收的方法步骤

(一)组织机构。有关地、县都要成立农村小康工程建设考核验收领导小组,由主管农业的领导任组长,农业主管部门(小康办)和统计局为考核验收的牵头单位,涉及小康16项指标的有关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省小康考核验收领导小组由省农委和省统计局牵头,省级有关部门参加,办公室设在省农委调研室(名单附后)。

(二)考核验收程序。小康县、乡、村的考核验收采取自下而上申报,自上而下考核验收的程序进行。

1.村综合评分达到95分以上,90%的户达到小康标准,即可申报小康村,乡负责全面考核,县小康工程建设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对申报的小康村进行抽查验收。随机抽取三个村民小组,并在抽中的村民小组中抽取3户,按省定标准进行评价,考核合格者,县政府命名,将验收结果报省地考核验收办公室备案。

2.乡(镇)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85%的村达到小康标准即可申报小康乡(镇),由县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全面考核,地区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抽查验收。在已达小康标准的85%的村中随机抽取三个村,在抽取的村中再抽三个村民小组,按省定标准全面考核,考核合格者,地区行署或州、市政府命名,报省考核验收领导小组备案。

3.县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80%的乡达到小康标准,即可申报小康县、市、区,地区全面考核,省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抽查验收。即在已达小康的80%的乡中,随机抽取三个乡,在抽取的乡中再抽三个村,按省定标准对乡、村同时考核,考核合格者,省政府命名。

(三)考核验收时间。小康乡、村考核验收要在当年12月15日前完成。小康县(市、区)要在当年申报,第二年元月上旬验收。

三、奖励办法

根据省委发〔1994〕38号、45号文件精神,提前一年实现小康的县(市、区)增发奖金20万元,提前两年的增发奖金40万元。奖金由省、地财政各拿一半,各县自行安排使用,可用一定的比例奖励对实现小康做出突出贡献的县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对如期和提前实现小康的乡(镇)和村,由县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办法给予奖励。

四、县、乡、村农村小康量化标准及温饱值和权数的确定

在参考国家小康标准和温饱值及权数的基础上,我省县、乡、村、户农村小康量化标准及温饱值和权数分别确定如下:

(一)县、市、区农村小康量化标准及温饱值和权数。

1.收入分配

1)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100元(按9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温饱值为300元,权数为30。

(2)差异:基尼系数为30?40%,温饱值为20%,权数为5。

2.物质生活

(3)消费:恩格尔系数为40?50%,温饱值为60%,权数为6。

4)营养:每人每天蛋白质摄入量达75克以上,温饱值为47克,权数为9。

(5)衣着:人均衣着支出达70元以上(按90年不变价计算),温饱值为27元,权数为3。

6)住房:砖土木、砖木和钢筋混凝土结构住房比重达80%以上,温饱值为43%,权数为7。

3.精神生活

(7)文娱:电视机普及率达70%以上,温饱值为1台/百户,权数为6。

(8)服务:文化生活服务支出比重达10%以上,温饱值为2%,权数为6。

4.人口素质

(9)健康:农村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2以内,温饱值为14,权数为2;农村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0岁,温饱值为68岁,权数为2。

(10)知识: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年,温饱值为6年,权数为5。

5.生活环境

(11)饮水:安全饮用水普及率达90%以上,温饱值为50%,权数为3。

(12)用电:用电户比重高于95%,温饱值为50%,权数为3。

(13)交通:通汽车行政村比重达85%以上,温饱值为50%,权数为3。

(14)通讯:已通电话行政村比重达70%以上,温饱值为50%,权数为2。

6.保障与安全

(15)保障:享受五保户人口占应享受五保人口比重达90%以上,温饱值为50%,权数为4。

(16)万人刑事案件发案件数不超过5件,温饱值为5件,权数为4。

(二)小康乡、村量化指标及温饱值和权数。

1.农村人均纯收入达1100元,温饱值为300元,权数为30。

2.人均动物性食品消费量分别为30和35公斤,温饱值为10公斤,权数为13。

3.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住房比重分别为85%和90%,温饱值为43%,权数为12。

4.电视机普及率分别为85%和90%,温饱值为1台/百户,权数为12。

5.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都为8年,温饱值为6年,权数为9。

6.安全水普及率分别为90%和95%,温饱值为50%,权数为5。

7.享受五保户人口比重都为95%,温饱值为50%,权数为8。

8.已通汽车行政村比重乡为90%,村通汽车,温饱值为50%,权数为6。

9.按户计算人均纯收入达1100元的户所占比重乡、村分别为90%和95%,温饱值为5%,权数为5。

(三)小康户量化标准和权数。

1.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100元,权数为45。

2.人均动物性食品消费量达40公斤,权数为15。

3.住房达到砖土木、砖木和钢混结构水平,权数为18。

4.有电视机,权数为10。

5.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达9年以上,权数为12。

五、评分方法

对小康建设进程的监测和考核主要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先计算每个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和分值,然后将每个单项指标的分值相加,得出综合分值,即为该县(市、区)乡、村、户小康的综合评分。

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及分值的计算公式为:

某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该指标的实际达到值-温饱值该指标的小康值-温饱值×100%

某单项指标的实际得分=该项指标的实现程度×权数

综合分值=各单项指标的实际得分之和

根据对县、乡、村、户小康指标的综合评价和考核,小康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80%的乡镇达到小康标准即为小康县(市、区);小康综合评分达90分以上,85%的村达到小康标准即为小康乡(镇);小康综合评分达到95分以上,90%的户达到小康标准即为小康村。

小康县必须以省定16项指标为标准,乡村户小康标准可在省定指标的基础上适当增加指标,但不得取消难度大的指标,或减少其权数。

六、几项主要指标的计算方法及价格因素扣除法

(一)几项主要指标计算方法:

1.基尼系数是用来衡量社会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分析指标,目前国际上常用的计算公式为:
n-1
G=
XiYi+2Xi(1-Vi)-1
i=1i=1
(计算表式见附件二)
表中,fi为按农民人均纯收入分组的人口,Xi为分组人口小计
fi
占总人口的比重,计算公式为:Xi=--,Si为分组的农民人均纯收

入小计,Yi为分组纯收入小计占纯收入总额的比重,计算公式为:
Si
Yi=--;Vi
为累计纯收入比重。


由表可计算得:
XiYi=0.1353266
i=1

Xi(1-Vi)=0.5662239
i=1
G=0.1353266+2×0.5662239-1
=0.2677742

2.恩格尔系数
食物支出总额
恩格尔系数=------
×100%
消费支出总额

3.主要食品中蛋白质含量(每500克)
------------------
蛋白质(克)
-------|----------
45
-------|----------
55
-------|----------
62.4
-------|----------
水产品60
-------|----------
15
-------|----------
1.54
-------|----------
1.54
-------|----------
16.4
-------|----------
5.3
------------------

4.人口平均预期寿命须运用人口普查资料编制生命表计算取得,鉴于县级资料难以取得,计算比较困难,在监测考核时,用最近一次全省人口普查资料计算的平均寿命统一考核,1990年全省人口普查计算所得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为67岁。

5.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程度)

其计算公式是:

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程度=6X1+9X2+12X3X1、X2、X3分别表示文化程度为小学、初中、高中以上的农村劳动力所占比重。

(二)价格因素扣除法:

小康指标中人均纯收入和人均衣着消费支出,直接受到物价因素的影响,因此,在计算这两个单项指标的实现程度时,应对物价因素进行扣除。

1.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价格因素扣除方法。将纯收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现金纯收入,一部分是实物纯收入。现金纯收入部分用农村地区零售物价指数和非商品支出价格指数扣除价格影响,实物纯收入部分用农副产品价格指数扣除。其计算公式如下:

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的现金收入
报告期现金纯收入-报告期非商品支出
=-----------------
报告期零售物价指数(以90年为100)
报告期非商品支出
+------------------
报告期服务项目价格指数(以90年为100)


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的实物纯收入
报告期实物纯收入
=------------------

报告期农副产品价格指数(以90年为100)

扣除物价后的实际纯收入
=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的现金收入+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的实物纯收入

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价格因素扣除方法:

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的人均衣着消费支出
=报告期人均衣着消费支出报告期农村衣着类价格指数(以90年为100)

以上各项公式中的价格指数由省农委会同省统计局统一发布。
甘肃省农村基尼系数计算表(1992)
--------------------------------------------------
0-100元|-15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
--------|-----|-----|-----|-----|-----|-----|-----
fi51154308160118851782
1335
--------|-----|-----|-----|-----|-----|-----|-----
xi0.005430.016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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