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驻甘办事处史迹
甘肃省档案馆典藏八路军驻甘办事处(以下简称"八办”)的数件原始档案,见证了"八办”当年革命斗争的风雨历程。现缕述其中两件珍档关于国共在庆阳设防空哨一段鲜为人知的史实.
第一件原档由信封和公函正文两部分组成。在浅棕色牛皮纸质的信封正面,于印有朱红长方形竖框的框外右上方,墨笔楷书"呈”字;框内竖写"朱主席钧启”;框的左下侧铅印一行竖排的"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驻甘办事处缄”朱红仿宋繁体字。信笺系纯白纸质,套印朱红边框。边框上方印制横排的朱红楷体"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驻甘办事处用笺”字样。框内印有竖行朱红界格,界格内自左至右,墨笔楷书简短正文:"朱主席钧鉴:省府民一寅字第130号公函,已于收到之日(27日),将原函邮寄延安留守处主任萧劲光。俟复函到后,当即转呈钧座。谨此。敬颂勋祺。吴寿泉(印)谨上。3月28日。”
第二封原档仅存公函正文。信笺所用纸质、印制的边框、界格和所钤印文,都与第一件公函的样式无异。所不同的是,边框上方印制的那行横排的"八办”用笺等字,不是楷体,而是仿宋体。其正文内容是:"主席钧鉴:昨接本军后方留守处主任萧劲光鱼电称:‘关于本军在庆阳等处禁止友方设防空哨事,真像并非如此。因当时友方人员既无函件,又不说明理由,故被哨兵阻止。嗣后友方说明理由后,已准其设置防空哨矣’。等因。奉此。理合具文呈报。诸企垂鉴,并颂台绥。吴寿泉(印)谨上。4月15日。”
兹将这两件原档的一些用语,因时过境迁,难晓含义,故作必要的解读,以便于判断史事的真像。
信封上和两函内所写主送人物"朱主席”、"主席”,指的是时任甘肃省政府主席的朱绍良。两函印制的"国民革命军第十八集团军驻甘办事处”,是中共于抗战之初在兰州所设办事机构的全称。第一封信件提到的"省府民一寅字第130号公函”内容,因原件已由"八办”邮寄我军设在延安的后方留守处,无从详细了解全文。但从"八办”转述我军留守处主任萧劲光"鱼电”的复函中,藉悉是有关设置防空哨一事的议题。原来,自1937年抗战爆发,日本侵华飞机多次在陇上狂轰滥炸,使人民生命财产蒙受重大损失,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全省各地相继设置防空哨所,监视和报送敌机空袭行踪的军事情报,及时疏散人员和财产,以防不测。至于两函落款署名"吴寿泉”,系指"八办”处长伍修权所用与本名谐音的化名。两函发送日期"3月28日”和"4月15日”的前面所省略的年份,是1939年。在第二件公函中提及的"鱼电”,是旧时电文中习用的韵目代日专用字,具体指6日的代称。也就是说,萧劲光在收到"八办”于1939年3月28日转寄的省府公函后,乃于同年4月6日就所言在庆阳设防空哨事给"八办”复电;"八办”据此于同月15日向省府复函。第二函件中所说"友方”,指的是国民党当局,因时值国共合作的抗战之际,故有是称。第二函件中所说"庆阳”,在抗战时由国共分管,各自在实际控制辖区内任命行政长官,各行政令。
从"八办”的第二封复函可以看出,中共就国民党在庆阳设防空哨一事,答复得理直气壮,词正言宜,有力驳斥了国民党在这一事件上的不实之词。正是由于国民党当局在陕甘宁边区周围频繁制造事端,磨擦反共,直至1939年初,事态严重恶化,发生震惊中外的"陇东事件”。而防空哨事,就是其中一个寻衅闹事的反面插曲。
关于这一点,省馆所藏1939年3月9日(佳日),国民党庆阳县长王致云自西峰镇致省府主席朱绍良的钤印电呈,就是一个绝妙的注释:"兰州。主席朱:密。385旅正式声称,该旅已有防空哨,在军事未解决前,拒绝庆阳及驿马关哨长入城,蛮横已极。交涉无结果﹍恳电示遵。职王致云叩。佳。印。”
把上述两个函件和这一电文进行对比分析,显而易见,国民党在防空哨事的所作所为,是毫无道理的。时值"陇东事件”日益严重,不断升级之际,国民党哨长深入我军防地,既不出示有效证件,又不口头说明入境理由,就横冲直闯,一意孤行,这才是不折不扣的"蛮横已极”。理所当然地被我哨兵所阻止,这本来是情理中的事。尽管如此,中共以抗战大局为重,在我方已有防空哨的情况下,还是同意国民党在庆阳我军防区内设防空哨。其不计前嫌,优待友方,共同对敌,积极地以实际行动,化解"陇东事件”的诚意是有目共睹的。没想到恶人先告状,颠倒黑白,歪曲事实,想从中混水摸鱼。正是依据国统区庆阳县长王致云的这份倒打一耙的电呈,方有了省府致"八办”的民一寅字第130号公函。好在经过"八办”两度公函查清事实的原委,水落石出,真像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