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拂太行 ——太行抗日根据地作风建设二三事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太行儿女,用鲜血与生命谱写了一曲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英雄之歌,铸就了光耀千秋的太行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太行精神、吕梁精神是我们党宝贵的精神财富。这些都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今天,就让我们通过这一件件档案、一个个故事,回眸当年太行抗日根据地在作风建设方面的成功探索。
一本刊物 聚焦调查研究
重视调查研究是我们党在各个历史时期做好工作的传家宝,是党的优良传统和重要工作方法。在山西省档案馆珍藏着一本泛黄的《调查研究》创刊号,它历经战火洗礼,在党的历史上写下光辉的一页。
1941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调查研究的决定》,号召在全党范围内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当时,驻扎于辽县(今山西省左权县)麻田镇的北方局立即响应,不仅出台了具体执行文件,还“拔政治素质过硬、文化水平较高、有着丰富工作经验的同志”组建调查研究室,由时任北方局政权部秘书长张衡宇担任研究室主任,积极筹办《调查研究》杂志。
《调查研究》创刊号封面
1942年5月1日,《调查研究》创刊号正式出版。八路军副总司令、北方局代理书记彭德怀对此高度重视,亲笔题写刊名,并撰写了《对症下药》一文作为发刊词。文中强调:“中央号召我们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具体情况,这是对症下药。这剂药就是医治主观主义、空谈主义,是理论与实际联系,提高同志政治水平与实际工作能力的一贴有效的良药。”
这一期《调查研究》上刊登的北方局秘书长张友清撰写的《几点说明》中强调:“只有把调查与研究有机地联系起来,才能克服主观主义,给我们的工作以帮助。”此外,刊物中还登载了其他多篇重要文章,比如《青年工作调查研究提纲》《敌寇在华北所施行的经济统制》《敌占区谁们发了财——太南潞城县××村的调查》等。张衡宇则撰写了《略论调查工作》一文,着重阐述了调查研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正确的态度方法。
正当调研工作在太行抗日根据地如火如荼开展之际,却遭遇了日军5月的大“扫荡”。突围中,张衡宇为保护受伤的警卫员,不幸中弹牺牲,年仅35岁。《调查研究》编辑部其他同志也全部壮烈牺牲。尽管这本刊物只出版了一期,但它所彰显的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却永远值得后人学习。
一首民歌 唱颂鱼水情深
“朱总司令在太行,勤劳俭朴好榜样,白天和咱同劳动,晚上炕头拉家常……”这是至今仍流传于太行山区的一首民歌,其质朴的语言唱出了朱德总司令与太行人民的鱼水情深。
1937年7月,朱德曾撰写《实行对日抗战》一文,其中指出:“动员民众,武装民众,给民众以充分的救国抗日的自由,这是胜利的最必要的条件。民为邦本,民众是抗日的主要力量。因此,要与民众更密切地联合起来。”字里行间充满着对“民众”力量的极大重视。八路军总部进驻山西武乡砖壁村后,朱德经常深入当地群众中,体察民情民意,关心百姓疾苦,和群众一道生产、劳动。当时,他居住的房屋窗后有一盘大石碾,在紧张工作之余,他总会帮着老乡们碾谷子、碾黍子。日子久了,聚拢来的乡亲们越来越多,大家都喜欢和平易近人的朱总司令一起推碾子、唠家常。后来,当地群众还亲切地给这个石碾起了个名字:“连心碾”。
从总司令、地方干部到普通士兵,党和人民军队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着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山西省档案馆保存的《根据地建设与群众工作(提纲)》中就写道:“(要)十分关心、寻求与解决群众的切身要求。把群众切身要求与抗战对于群众的要求结合联系起来,在发展群众运动、深入群众工作上,是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成败。正是凭着这样的为民情怀,我们党才赢得了根据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和坚定支持。据史料显示,当时不到14万人口的武乡县,就有9万多人参加了各种抗日救亡组织,1.4万多人参军参战,2万多人为国捐躯。正如民歌中所唱:“最后一碗米送去做军粮,最后一尺布送去做军装,最后一件老棉袄盖在担架上,最后一个亲骨肉送去上战场……”
一纸法令 严惩贪腐分子
廉洁奉公的作风,既是执政为民的表现,又是执政为民的保证。抗战时期,太行抗日根据地曾先后制定颁布了多项惩治贪污腐败的规范性文件,在完善制度保障、加强作风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940年,冀太联办(冀南、太行、太岳行政联合办事处)颁布《晋冀鲁豫根据地施政纲领》,其中提出要“彻底实现民主政治,建立廉洁政府。”1941年9月1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甫一成立,就在《晋冀鲁豫边区政府施政纲领》中宣布了“建立廉洁政府,肃清贪污浪费”,明确将反腐倡廉作为一项鲜明的政治主张提了出来。后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副主席戎伍胜在《1943年度财政方针与经济建设》中也严肃指出:“贪污的现象,在抗日民主政权中,虽然是个别的特殊的现象,但既属贪污,就是臭的脏的违法的,必须肃清。”
1942年2月11日,晋冀鲁豫边区政府颁布的《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部分)。
1942年2月11日,经晋冀鲁豫边区临时参议会审议通过,边区政府颁布了《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凡有贪污公粮、公物、公产以时价折算不足五百元者,处六个月以上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劳役。达五百元以上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同时还规定:“各级政民人员发生贪污情事依法惩处时,其直接上级须受连带处分。……教唆或帮助他人贪污者,以从犯论。”该办法虽然篇幅不长,却言简意赅、界定明确、操作性强,为太行抗日根据地依法依规惩治腐败提供了有力依据。
根据地民主政府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坚决做到了令出法随,严惩不贷。同年6月,沁源县柏木村150多户村民联名举报了村长李万和、村公所前书记刘仁德的贪污受贿行为。经县政府派出的“清账委员会”核实,两人共贪污大洋约计6000元、粮食400石,最终被依法判处死刑。该案件经报道后,在根据地引起强烈反响,极大震慑了贪腐分子,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巍巍太行山,浩气永流传。太行抗日根据地的作风建设是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的成功实践典范,至今依然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
文中所示档案资料为山西省档案馆藏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5年8月1日 总第4322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