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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 21.对于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应如何区分?

发布时间:2024-05-06 17:29:01  作者:佚名  来源:共产党员网  浏览次数:

问:对于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应如何区分?

答: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内容来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3年修订,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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