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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省直机关档案工作年度考核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0 11:19:03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省直各部门、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
2016年1月4日起将对我省省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档案工作进行年度考核,请各被考核各单位准备以下材料:
一、准备汇报材料。汇报材料主要围绕考核工作的内容拟写,同时还应包含以下内容:1.到期未交省档案馆的档案情况;2.未交入省档案馆的档案数字化处理情况;3.本单位办公自动化运行情况;4.本单位档案室藏资源结构;5.本单位产生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向省档案馆报送情况;6.本单位档案专兼职人员从业水平情况。
二、将《甘肃省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甘档发〔2015〕122号)文件的附件2(省直机关档案工作年度考核评分标准)复印3份,备考核组打分使用。
三、完整填写《甘肃省档案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甘档发〔2015〕122号)文件附件3(省直机关档案工作年度考核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考核组人员。
本次考核前10名以上的单位将被推荐为全省档案"双十先”评选,请各单位认真对待考核工作。
甘肃省档案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