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号 257《甘肃省革命委员会省级机关房产管理局》
(一)机构沿革
1968年1月,甘肃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在所谓“砸烂旧的国家机器”思想的指导下,于同年10月正式决定撤销原省级行政、事业机关、单位共1l5个。被撤销机关的人员,采取到“五·七”干校劳动、下放,少量安排新的工作等办法很快遣散,留下的只是各机关房产、财产、账务、档案。为此,抽调270余人,在生产指挥部财贸组的指导下,进行“全面清理”。1969年2月,成立财产清理小组,由杨树锦负责,专门领导清理工作。1970年3月1日,改为财产管理小组,负责人李生华。下设3个管理小组,将省级机关房产、
财产集中为东、中、西3片,分别进行管理。1970年8月22日,改为省革委会生产指挥部房产管理组,组长李生华;撤销3片管理小组,设业务组。1971年12月13日,撤销房产管理组,留下部分人员处理遗留问题,档案移交由原省档案局副局长齐应凯负责。1973年2月底,全部工作结束。
1975年11月,为管理原省级机关房产,成立省级机关房产管理局,负责省级机关房产、财务、财产的管理,并进行基建、搬迁、土地征用、房产分配、调整和房屋维修、加固工作。1983年4月撤销。
(二)档案内容成分
馆藏省级机关房产管理局全宗共有档案1539卷,上架排列长度56.32米,起止年代为1969年至1983年。主要内容有:
1.综合。党政会议记录;年度工作安排、总结;抢险救灾情况报告。
2.组织人事。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劳动工资,落实政策的报告、批复;机构改革方案报告;干部培训规划;技术职称评定情况报告等。
3.房地产。省革委会房地产权的通知、协议;基建计划报告;基建、搬迁、土地征用、防空隐蔽的报告;材料计划,物资管理报告。
4.财务。财务预、决算的报告及财政局的批复;生产指挥部财产清理及部门财产清理、汇总、平衡表册;调拨凭证;撤销单位财产清理、移交清册;总账、各类明细账及记账凭证;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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