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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 为城市古树名木建档
发布时间:2019-10-28 11:01:54 作者:甘 丽 来源:中国档案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贵港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对市内古树名木进行统一登记、建档。《办法》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对城市古树名木统一登记、编号和造册,建立档案并设立价值说明及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加强养护管理。在单位辖区内或者居民庭院内的古树名木,由该单位或居民负责养护,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技术指导。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9年10月24日 总第3440期 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