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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提出要求

发布时间:2020-04-07 11:39:07  作者:张 新  来源:中国档案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近一段时间以来,上海市委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市委书记李强专门作出批示,市委常委、秘书长诸葛宇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具体举措。为落实市委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市档案局于近日向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部门发布工作提示。

 市档案局要求,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的重大意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疫情防控档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做实做细做到位;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及时跟进收集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材料、电子数据以及凭证性实物等材料,尽力保证档案材料的原始性、完整性;各级各类档案馆要面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党员干部、公安民警、疾控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新闻工作者、志愿者等开展疫情防控档案征集工作,积极征集在疫情防控人民战争中涌现出来的闪耀民族精神、展示时代风采、记录可歌可泣事迹的照片、视频、录音、手稿和实物等;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指导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防疫档案资料,原则上在防疫临时机构撤销或转入常态化运行6个月内移交完毕,确保早收集、早归档;各单位、各部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细化防疫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和要求,形成具体工作举措,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应归尽归。要做到早介入、早收集、早归档,为这场“特殊战斗”留存下历史的见证、时代的记忆。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4月6日  总第3508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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