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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档案工作助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5-27 11:17:03  作者:陈凯华  来源:中国档案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档案局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印发《陕西省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民营企业档案管理的原则、体制职责及档案的收集管理、信息化建设、保管利用、奖励与处罚等内容,要求全省各市县档案局和各类档案馆依据此办法积极指导和帮助民营企业做好档案工作,共同规范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民营企业档案是企业在研发、建设、生产、服务、经营和管理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实物等形式的历史记录,是企业经济活动、产权归属、专利技术等的重要凭证,对企业提升内部规范管理、避免因档案丢失带来的经济利益损失、保障企业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提出,民营企业应当强化依法管档治档意识,把档案工作纳入企业决策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和档案工作制度,明确档案工作规定和要求。《办法》规定了9项民营企业档案机构及人员应该履行的职责,即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统筹规划本企业档案工作;制定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等各项工作制度;指导本企业所属机构、控股企业和境外机构档案工作;明确本企业内部文件收集归档责任;负责本企业各类档案管理,具体做好接收、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利用等工作;为国家机关执行公务提供需要查阅的相关档案材料;制定本企业资产与产权变动档案的处置办法;建立档案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造成档案损毁等行为采取处置措施,制定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的档案应急工作预案和抢救措施;接受本行政区内档案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办法》还明确,全省各级档案主管部门应做好分类指导、监督检查,帮助民营企业做好档案工作;各级工信部门、工商联应当鼓励民营企业加强档案管理,督促其履行保护档案的义务和责任。民营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由各级档案主管部门或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违反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5月26日 总第3835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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