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号 65《资源委员会中央电工器材厂兰州事务所、资源委员会兰州办事处》
馆藏资源委员会中央电工器材厂兰州事务所(以下简称兰州事务所)和资源委员会兰州办事处(以下简称兰州办事处)的档案合编为一个全宗汇集,共计541卷,上架排列长度6.4米,起止年代1932年至1949年。这两个机构均是国民政府资源委员会在抗战期间,在地处经济军事要冲的兰州设立的办事机构。分别介绍于后:
(一)兰州事务所
1.机构沿革
兰州事务所是中央电工器材厂在各地设立的办事机构之一。中央电工器材厂于1936年7月在南京开始筹设,1939年7月在昆明正式成立,从事电机、电线、灯泡和电池的制造。1945年12月该厂总办事处迁回南京。1947年4月改称总管理处。1948年7月改组为中央电工器材有限公司。该厂下设4个厂,并在重庆、昆明、桂林、贵阳、兰州等地设办事处和事务所。设桂林第四厂之重庆电池支厂和兰州电池支厂。事务所司理总处交办事务和对外营业;兰州电池支厂承桂林第四厂厂长之命,设制造股、总务股、会计股,制造各种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电表电池及其他有关之器材,主任陶永明。
1940年6月,中央电工器材厂派王孝曾为西北营业代表兼筹兰州电池支厂事务。1941年7月1日兰州事务所正式成立,王孝曾为主任,所址在兰州山子石103号。1942年8月1日陈之颉继任。1943年11月兰州电池支厂主任陶永明兼任该所主任。抗日战争胜利后,兰州事务所于1945年10月结束。
2.档案内容成分
(1)综合类。资源委员会及中央电工器材厂关于调查西北电器营业概况、文书处理、国父及蒋介石像片悬挂、港币折合国币、越南缅甸香港等地出差旅费、资产保管、周年纪念、限制员工服役、干部会议记录、物价上涨统计等事宜的布告、办法、规则、章程、函电及工作计划等。
(2)组织人事类。兰州事务所及兰州电池支厂的组建,员工录用、任免、考绩、奖惩、教育、福利、储金、薪俸、服役、领用证章等的调查报告、来往信函、通知单,以及本所业务分工、组织机构章则、各种移交清册、办事细则、工作日记等。
(3)财务类。事务所购置办公设备费用、员工工资、米贷金、寿险费调查、员工教育贷金、出差费用、各项收支等财务单据、报表、账本、来往函件、电报等。
(4)业务类。兰州事务所组建后关于各单位购售电池、灯泡、变压器、皮线、铜线、马达、发电机各种电器材料的来往函电及解缴所得税款项,电器价格、产品介绍、存货盘点、销售等业务文件。
(二)兰州办事处
1.机构沿革
1942年9月,资源委员会设立兰州办事处,派本会专门委员杨公兆兼任主任。抗日战争胜利以后,1945年12月,资源委员会裁撤兰州办事处,遣散员工,办事处转让经济部中央工业试验所西北分所使用的家具等项交兰州电厂接收,资源委员会所属兰州电台交由兰州电厂,所有文件卷宗封存后交兰州电厂代为保管。
2.档案内容成分
(1)综合类。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关于所属机关资产调查、报表办法、员工管理、业务接洽,经费拨贷、组织规程、合办工矿事业办法等文件,以及各厂矿各种事务性问题与兰州办事处的来往函电。
(2)组织人事类。兰州办事处结束移交、翁部长偕美顾问视察西北、本处财产移交,员工录用、考核、薪俸、奖惩等文件、表册;有知识青年从军、党政工作考查、员工福利基金管理、租赁办公处所、留学考试等函电、册表。
(3)财务类。本处装设电话、收音机,购置办公设备、员工服装福利、各种招待费用、申请拨款、购置文化用品、工程贷款、购粮运输费用等来往函电、册表等。
(4)业务类。西北各厂矿编造简明概况,考察西北甘肃区各重要工矿企业报告、甘肃水力勘测报告、筹设甘肃炼铁厂报告及甘肃各大型厂矿及西宁电厂、新疆钨矿工程处工作月报、各厂互销产品、交通运输问题、货源、进料、价格及勘测工程等方面的材料,是了解民国时期甘肃乃至西北工矿企业概况的珍贵档案。
(5)中国工程师学会兰州分会档案。馆藏资源委员会兰州办事处的档案内还包括中国工程师学会兰州分会1945年至1948年的部分专卷,内容有中国工程师学会兰州分会入会志愿书、会员资格审查,开发柴达木盆地、工程刊物发行、兰州分会追悼北票煤矿工程师俞再麟及中国工程师学会第三次会议、第十三届年会职员改选、会员请购证章等方面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