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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县多措并举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

发布时间:2024-03-27 16:47:09  作者:胡艳娟  来源:金塔县档案馆  浏览次数:

金塔县立足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时代使命,采取多项措施,广泛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将学习宣传工作与年度普法重点任务相结合,助推全县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扎实安排,深学细学。县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的通知》,对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条例》做出具体安排。县档案馆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发展历程、颁布意义、档案机构及其职责、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利用和公布、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监督检查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与领会。全县各级各部门把学习宣传《实施条例》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单位例会内容,结合单位实际深学细学,着力提升档案工作水平,推动全县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办公场所电子屏、悬挂横幅等形式刊播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宣传。县档案馆在公众号开设专栏,县融媒体中心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集中解读《实施条例》重点内容、精髓要义,做到广而告之,在全社会营造了关注和支持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学用结合,抓好落实。以此次学习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着力推动单位把《实施条例》中明确的重点任务转化为年度工作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档案治理、资源、利用、安全“四个体系”建设,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档案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见效。

下一步,金塔县将结合档案资源质量管控、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管理和利用、档案信息化建设等重点工作,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进一步提高档案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以实际行动履行好《实施条例》赋予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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