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关于 开展2020年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党委办公室(档案局)、档案馆,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档案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档发〔2018〕19号)和《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第47号公告)精神,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16号)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为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档案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档案专业人员知识水平、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通过继续教育培训提高档案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档案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培养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档案干部队伍,为全省档案工作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
二、培训对象
(一)新上岗档案专业人员初任岗位培训。未经上岗培训的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专兼职人员。
(二)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专业技术人员。
三、培训内容
(一)公需科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一带一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十大生态产业”、高质量发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突发公共安全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等。
(二)专业科目。档案事业科学发展,档案安全体系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馆(室)建设,档案法治建设,企业与农业农村档案工作,《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解读,档案室安全保密工作,档案收集、整理与保管, 企业档案工作基本理论,企业档案规范要求,企业档案业务检查与考核, 档案开发利用的方式、方法与原则,档案文献的编纂,档案鉴定与开放,大数据建设与利用,档案文化建设, 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档案信息安全等课程。
四、学时要求及成绩认定
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每年不少于60学时。参加培训人员需完成公需课和专业课的所有学时,在线进行考核,成绩合格计入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习考试合格后,在网络平台自行打印结业证书。
五、培训方式
全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省人社厅安排,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开展网络教育培训;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专业科目也鼓励开展网络教育培训。经过对培训平台资质和课程设置的审核,选取经省公共资源交易局招标确定、省人社厅备案的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网络培训工作,培训费用为每学时3元(省人社厅竞标价格)。
网络培训登录北京思想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s://www.zgzjzj.com),依次点击“学员入口”→“甘肃” “甘肃省直”→“甘肃省档案局档案专业人员培训专题”进行学习,该平台已开通手机APP、微信端,可通过移动设备进行同步学习。
六、培训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2019年未完成年度网络培训学习任务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学补考。
七、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管理。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属地管理原则。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管理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各市州党委办公室(档案局)、省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确保继续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做到档案人员应学尽学。
三是把握时间要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按起止时间要求完成当年学习,如考试不合格,可继续参加学习,直到成绩合格为止。
参加网络培训人员在学习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网站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4008434678。
联系人:董彦彤 0931-8928674
徐 辉 0931-8509826或15393122794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