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档案馆机关档案室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实现档案信息的科学化、数字化管理,我单位拟对档案室部分档案开展整理、数字化及目录著录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馆机关档案室2025年档案数字化加工项目。
(二)项目内容:
1.文书档案数字化及目录著录:对1200件文书档案进行扫描、著录,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2.会计档案整理、目录著录:对近6年会计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完成目录著录工作,准确记录会计档案的相关信息;
3.图纸档案整理、目录著录:对约700份基建图纸进行整理,包括图纸的清点、分类、修复(如有需要)等工作;进行目录著录,详细记录图纸的名称、编号、比例、设计单位等信息。
(三)预算金额: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此预算。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担保函或资信证明,担保函及资信证明以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之间出报告日期为准(原件彩色扫描件);
3.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供应商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须提供上述票据凭证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
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声明函)。
9.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种类: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5日,每日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甘肃省档案馆三楼办公室311室。
3.获取方式:供应商需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指定地点获取询价文件。
四、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2日17:30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甘肃省档案馆三楼办公室311室。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9月23日9:30时(北京时间)。
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甘肃省档案馆三楼会议室(313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名称:甘肃省档案馆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
联系人:宁宁
联系电话:18919026920
甘肃省档案馆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