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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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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24 15:35:42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浏览次数:

各市州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现将《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人事厅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发[1998]54号)和《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发[2007]37号)精神,职称外语考试继续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考试成绩作为晋升或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现结合我省实际,对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制定如下办法。

  一、职称外语考试的原则

  外语是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国外先进知识和技术,开展对外学术技术交流的重要工具。在科技飞速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外语越来越成为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是提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但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仍然是一项长期任务,要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业绩和提高技术水平上,同时适应不同类别和层次人员对外语水平的需要,在职称评聘中合理使用外语考试成绩,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科学的外语应用能力评价服务。

  二、职称外语考试的语种和类别

  职称外语统一考试的语种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划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其他语种不分专业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考生可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工作,按规定类别、级别任选一种语言应试。

  申报工艺美术系列、图书资料系列古籍整理专业、文博系列历史时期考古专业各级职务的人员,可以用相同级别的古汉语代替外语。

  评聘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用相同级别的医古文代替外语。

  三、职称外语考试的级别划分

  职称外语考试的级别划分和适用人员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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