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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利用
利用档案核实知青下乡年限为临退休职工增加五年工龄
发布时间:2016-10-25 11:22:01 作者:杨小琴 来源:杨小琴 浏览次数: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公民自我保护意识的逐渐增强,当自身的利益受到侵犯时,首先想到的是如何利用档案资料来解决问题,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前来查阅利用档案者络绎不绝。
2016年10月的一天,甘南州农行职工拜维忠先生来合作市档案局查找他上山下乡插队时的档案。拜先生已到了办理退休的年龄,正在办理有关手续,但在个人档案中缺少原上山下乡插队的有关资料,为此,社保部门对其插队5年间的这段工龄不予认可。因拜先生曾在1972-1976年到夏河县那义乡插队五年后,考取正式工作,现在国家政策规定,下乡插队时间也算工龄,如果不能证明他下乡插队的时间,他就不能全额领取退休金,致使其个人退休金要每月少发800余元。但因事隔久远,相关证明材料查阅较难。档案员在问清和了解他的详细情况后,在可能存有证明他插队工龄的各种档案中查找,终于从我馆3号全宗永久期限1号目录114号卷的(那革发[1973]54号《夏河县那义公社关于上报上山下乡人员情况统计表》)中找到当时他上山下乡插队时人员姓名登记的表格"那义乡卡四合村下乡上山知识青年情况登记表”中找到了拜维忠的名字。拜先生喜出望外,激动地连说几遍,真的找到了、真的找到了……!说这回他的工资可以每月多增加800多元钱了,真是从心里感到高兴。对此结果,档案馆接待人员也喜出望外,马上为拜先生提供了复印件并加盖了证明公章,拜先生满意地拿着工作人员给他复制好的文件,连声道谢而去。
后经电话访问了解,拜先生很激动地说,此份档案证明材料将他的工龄又提前了5年,圆满解决了他的工龄和退休待遇问题,真正为他办了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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