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分家契 绢上诉传承—— 档案馆里的民生记忆
在酒泉市档案馆的精品档案图片展厅中,珍藏着一份独特的档案。它并非出自名家手笔,也没有记载惊天动地的历史事件,而是一份同治四年(1865年),一位母亲给三个儿子的分家契约。尤为特别的是,这份契约并非书写于寻常纸张,而是落笔于一方素绢之上。虽历经一百五十余载,字迹已有些模糊,却依然能清晰辨认出“立分书人韩氏,因有三子俱已完娶,家口浩费甚重,各立烟火。凡家器银两田产地畆一概均分。自分之后各不许反悔,若有先悔者禀官窑治,立分为证”的核心内容。正是这张薄薄的契约,如同打开历史闸门的钥匙,让我们得以窥见百余年前一个家族的记忆、一位母亲的良苦用心,以及一个时代的社会图景。

这份书写在绢上的契约,并非一次简单的财产分割,而是一位智慧的母亲,在家族发展的关键节点,为维系内部和谐、保障每个小家庭未来生计所进行的一次精密“制度设计”。绢,以其柔韧,承载了这份刚性的约定,彰显了分家事宜的极端重要性。更重要的是,这份私人契约,其效力得到了当时官方与社会的共同认可。在契约末尾,“中间说合人”(见证人)画押,他们往往是族中长老或乡绅名流,他们的见证,使得这份私约具备了公共约束力。这揭示了在传统社会,基层是如何通过乡规民约、族规家法来实现有效自治的。
“在市档案馆的馆藏明清时期档案中,类似的契约文书还有600余件,涵盖分家、买卖、租赁等多种类型,集中展现了明清时期土地政策和契约演变情况,对研究明清历史具有重要作用。”市档案馆保管利用科负责人武建春说。
这些珍贵档案,如同一个个微观的历史切片,串联起时代的记忆,诉说着岁月的故事,为我们了解过去、把握现在、开创未来提供着源源不断的精神滋养,让档案馆里的民生记忆,有了可触摸的纹理。
“每一份档案都是历史的见证者,都承载着独特的记忆和情感。这些静静躺在档案馆中的地契档案,早已超越了普通文书的范畴。它们是土地权属的凭证,更是地域历史的鲜活注脚。”酒泉市档案馆馆长王杰元表示,近年来,市档案馆不断加强对珍贵档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通过举办档案展览、出版档案编研资料、开展档案馆开放日活动等形式,让更多沉睡的档案“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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