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甘肃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欢迎光临甘肃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微信公众号   |  无障碍阅读   |   RSS订阅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馆局动态

当前位置:首页 > 档案讯息 > 馆局动态

甘肃省档案局召开学习贯彻《甘肃省档案条例》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2-11-14 18:56:55  作者:佚名  来源:科技教育处  浏览次数:
  



  经2009年11月27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甘肃省档案条例》(下简称《条例》),自2010年2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条例》,省档案局于2010年1月14日在兰州召开学习贯彻《条例》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省档案局领导和各处室的负责人,各市州档案局长,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兰州军区等单位的档案机构负责人,共50余人。省委副秘书长、省档案局局长刘玉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张蕊兰副局长主持会议。
  与会同志认为,《条例》的修订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档案工作创新实践的成果,《条例》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新的突破,尤其突出了很强的针对性、时代性、创新性、刚性和适应性,为全省档案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对于保障新时期档案工作持续、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条例》进行了认真的讨论,表示要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继续推进档案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刘玉生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修订,是我省档案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地方法治建设的新成就,对于新形势下加强档案事业管理,推进依法治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有利于保持档案法制的统一;二是有利于职能的转变;三是有利于依法规范档案工作;四是有利于促进档案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他要求,要把学习宣传《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来抓,掀起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热潮。首先要把握学法的全面性。既要把握其修订的意义、主要特点、重要内容,对全部内容融会贯通,还要将学习上位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起来;其次要把握宣传的针对性。既要有形式上的广度和还要有内容上的深度,确保使更多的人了解档案,认识档案,关心档案,利用档案,使人们能切身感受到档案法律和档案工作的现实作用,从而增强其档案意识和法治观念;再次,要发挥法治实践的宣传教育作用,通过严格的业务监督指导和查纠档案违法行为,增强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他强调,档案普法宣传不仅要让全社会了解档案法律法规的内容,更要让人们自觉遵守和运用档案法律、参与档案法治实践。要加强与《条例》实施配套的档案工作制度建设,要加大档案执法力度,普治并举,切实推进档案工作依法治理,确保档案工作沿着法制化轨道健康发展。



  张蕊兰在座谈会总结时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抓住《条例》颁布实施的契机,确保《条例》贯彻到位、实施有效,趁势而上,扎实工作,把全省的档案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友情链接:
  • < img id="imgConac" vspace="0" hspace="0" border="0" src="https://dcs.conac.cn/image/blue.png" data-bd-imgshare-binded="1">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投稿信箱  |   版权声明  |   帮助中心  |   站点地图
主办单位:甘肃省档案馆    运行维护:甘肃省档案馆科技信息处    中文域名:甘肃档案·公益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680号(730010)    网站备案序号:陇ICP备1700385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2837号

    网站访问共
技术支持:兰州大方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使用 1280x1024 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