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省档案馆 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8月23日,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一行到省档案馆就《甘肃省档案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梁和平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陆燕宁对《条例》修改进展情况作了介绍,省档案馆馆长卢琼华主持会议,省档案馆副馆长白静、副馆长李永新出席会议。
座谈会上,省委办公厅(省档案局)、省档案馆、兰州市档案馆、兰州理工大学档案馆、兰石集团档案中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气象局信息中心、省农业科学院、兰州市城关区档案馆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条例》相关条款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对22项条款提出了切合实际,富有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梁和平指出,甘肃省档案局、档案馆和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立法调研工作,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准确全面,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调研组将认真梳理研究,充分吸收,结合有关上位法,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立法质量。他强调,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档案工作实践创新,现行《条例》已不能适应时代要求和现实需要,对《条例》进行修改势在必行,此次修改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也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档案法和适应档案系统机构改革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条例》的修改完善,解决全省档案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档案工作更好发展,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
卢琼华表示,调研组一行来省档案馆开展立法调研,既是对《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视,也是对省档案馆工作的支持。此次《条例》修订内容比较多,在突出我省实际和特色的同时,与上位法衔接比较紧密,比如加强党对档案工作领导,细化了局馆职能,理顺相关体制,增加了“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等,对谋划和做好今后档案工作都具有深远影响。希望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推动努力下,尽早出台,为推动我省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会后,调研组一行参观了《历史将永远铭记》《甘肃记忆》档案文献展,详细了解了档案查阅利用、档案安全保管保护、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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