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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要求核实土地承包档案内容
发布时间:2012-11-15 10:40:08 作者:佚名 来源:科技教育处 浏览次数: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束维兵) 日前,安徽省农委、省档案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核实土地承包档案内容、健全土地承包档案种类,是这份文件的重点内容所在。
《意见》首先要求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内容不准、种类不全的问题。在档案内容方面,《意见》强调,要以原土地承包档案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勘测,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在群众认可,乡(镇)、村公示确认后,作为更改原承包档案的依据。在档案种类方面,《意见》要求健全种类,做到应有尽有。尤其是县级人民政府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已建立登记簿的,要结合试点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承包土地的面积、四至、地类和空间位置。未建立的,要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的基础上抓紧建立。此外,要抓紧研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将登记信息录入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意见》特别强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机关负责整理归档,集中保管,并依法移交同级国家综合档案馆。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1年6月24日 总第217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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