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甘肃档案信息网! 今天是
国内视点
安徽出台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2-11-15 10:40:08 作者:佚名 来源:科技教育处 浏览次数: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束维兵) 日前,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分总则、管理体制、归档与审核、保管与查询、附则5章,计19条。总则明确了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规定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并对“干部学习培训档案”进行了阐释,即干部学习培训档案是干部职工在参加学习培训过程中取得的学分证明材料,是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考核、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
《办法》确立了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体制,规定省委组织部履行对全省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管理的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等职能,同时负责省委管理干部的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全省行政单位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干部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单位干部学习培训档案学分证明材料审核、申报等工作。此外,《办法》还明确了省直工委、省高教工委以及市、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中的相应职责。
《办法》特别要求,干部学习培训档案管理工作以电子档案管理为主,纸质档案管理为辅的方式进行。有条件的单位均应建立电子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办法》还对干部学习培训材料的形成程序、归档范围、保管年限、查阅手续等作了详细规定。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1年8月12日 总第2192期 第一版




馆局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