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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出台

发布时间:2012-11-15 10:40:08  作者:佚名  来源:科技教育处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葛 霞 特约记者 袁 光) 8月15日,《江苏省档案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出台,《规划》在工作目标、主要任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内容。
  《规划》根据形势发展要求,明确提出“两个进一步”的总体目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广泛传播档案知识,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各级档案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业的水平。重视和加强档案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档案法治意识,努力推动各行各业档案工作规范化、档案管理法治化。
根据《规划》部署和安排,“六五”普法期间,江苏省档案部门将重点围绕4个方面开展档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围绕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开展档案法制宣传;二是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开展档案法制宣传;三是围绕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开展档案法制宣传;四是围绕深入推进档案法治实践开展档案法制宣传。
新出台的“六五”《规划》首次将档案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任务单列,依托档案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公共平台,因地制宜开展各类档案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活动。
  《规划》结合江苏实际,对领导干部、档案行政人员、企业法人、青少年、农民、社区群众等6类人群的普法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把领导干部和档案行政人员学法用法作为重中之重。《规划》提出建立健全档案行政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档案行政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同时,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接受能力,重点加强与中小学校的联系,以建立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为契机,进一步发挥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定期组织举办暑期夏令营、寒假冬令营等活动,吸引在校学生走进档案部门,感受档案文化,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确立档案意识和“保护档案人人有责”是法定义务的观念。
  《规划》首次把农民、社区群众列为重点普法对象,提出各级档案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进步,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导向,积极主动参加“三下乡”宣传教育活动,将服务“三农”档案工作的有关政策法规送到农民手中,将依法建档、依法用档的理念送到农村。力求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上创特色,用社区群众易于接受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各种案例开展依档维权、依档信访等普法宣传,正确引导社区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利用档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推动社区档案工作不断适应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建设要求。此外,《规划》还对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普法领域、经费保障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1年8月29日 总第2199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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