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加强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曾勤生) 近日,江西省档案局馆联合有关省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对31个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和规范省重点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重点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
为加强和规范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省档案局馆于年初向省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和省直有关单位下发了检查通知,明确了检查的范围、内容、要求和时间。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抽查案卷、意见反馈的方式,检查的31个项目有近年已建成投产项目,也有今年计划建成投产项目和续建项目,涵盖公路、铁路、机场、地铁、电力、水利、市政工程、铜矿、煤矿、钢铁、光伏、水泥、有机硅、旅游开发等方面。
检查结束后,省档案局馆对10个档案管理存在较多问题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进行了跟踪督察。对21个档案管理相对较好的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提出书面反馈意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要求逐条加以整改和完善。同时,省档案局馆还将检查情况通报给了重点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要求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切实加强对所属项目档案工作的具体领导,配合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抓好项目档案的整改工作。省档案局馆要求凡列入省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项目开工6个月内向省档案局馆进行项目档案登记,省档案局馆对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跟踪管理,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档案验收工作的指导,对近年已建成投产和当年计划建成投产、续建的省重点建设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对不进行档案专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各有关部门和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是否合格作为本系统、本单位重点建设项目检查、考核、验收、评优的重要内容和必要条件,确保所有工程项目无一遗漏地规范建档和通过档案专项验收。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1年9月2日 总第220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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