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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建成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2-11-15 10:40:08 作者:佚名 来源:科技教育处 浏览次数:
本报讯 (刘 立 特约记者 杨 红) 北京市昌平区积极开展创建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区活动,并将其作为打造首都档案精品、创建昌平档案工作特色品牌的大好机遇精心谋划,建立起了机制健全、管理科学、资源丰富、利用便捷的新农村档案工作体系,初步实现了管理规范化、工作信息化、资源共享化、人员专业化的“四化”目标。2010年至2011年,区、镇、村3级累计投入资金800余万元,极大改善了档案保管条件,推动了创建工作的开展。近日,昌平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通过国家档案局等单位的验收。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李和平在验收会上对昌平区建立档案管理机制、协调配合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等创建活动“四个机制”,重心下移,贴近农村、农民做好基层档案业务指导和服务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北京市档案局馆长陈乐人希望昌平区档案局馆更加重视和加强涉及农民权益的各种档案的收集,进一步做好涉农档案的利用服务和农村档案信息共享工作。
验收组实地检查了昌平区档案局馆及东小口镇等8个单位的档案室。验收组认为,昌平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档案部门加强指导,深入开展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镇街村注重基础业务建设,全面提升档案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昌平区区委书记侯君舒,区委副书记、区长金树东,区委副书记王书合,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马素萍,市民政局副局长谢延智,区委常委、区委办公室主任孙启,副区长刘淑华等参加了验收活动。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1年11月28日 总第2236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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