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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意见》要求科学配置档案馆新馆设施设备
发布时间:2012-11-15 10:40:08 作者:佚名 来源:科技教育处 浏览次数:
本报讯 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省新建国家综合档案馆设施设备配置和展览工作,近日,云南省档案局出台《云南省国家综合档案馆新馆设施设备配置及举办展览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在建的各级档案馆新馆设施设备的科学配置提出具体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档案馆设施设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遵守有关建设规定和程序,结合档案馆建筑布局和功能要求,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开展建设。《意见》对全省各级档案馆新馆建设中涉及的库房消防系统、库房温湿度监控系统和信息网络系统、档案消毒杀虫设备等设施设备的科学配置提出了具体、详细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将举办档案展览纳入各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新馆开馆之日,地方历史记忆展同时开展;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地方特色档案、声像档案、少数民族档案的收集、征集工作,确保展览举办的质量和数量。《意见》要求省级和州、市级档案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指导,帮助各档案馆审查和完善设施设备建设和展览的设计、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各档案馆设施设备配置的科学性和展览水平,避免盲目建设,节约建设经费。设施设备配置及展览方案要书面报请省档案局馆备案,经审查方可实施。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1月5日 总第2252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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