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劳模精神 保障劳模权益
“劳动模范”一直是一个令人充满敬仰、尊重之意的词汇,劳模是国家的功臣、人民的财富,是工人阶级的优秀代表。近年来,为将劳模精神不断发扬与传承、保障劳模们的合法权益,湖北省武汉市总工会为广大劳模建立健全了劳模档案和劳模电子信息库,为劳模们享受职工疾病医疗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政策提供了原始依据。
劳模档案详细记录了劳模的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主要事迹。市总工会一方面以时间为线索,将市总工会主持召开的历届武汉市劳模大会等会议材料整理归档并永久保存,包括历次劳模表彰大会的会议通知、大会议程、表彰决定、光荣册、授予和追授称号、劳模名单推荐表及上级机关的批复等。同时,市总工会将推荐当选的省级以上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事迹简介、情况说明、名册、方案等文件材料永久保存。另一方面,市总工会以劳模人物本身为载体,专设“劳模文件材料”类,建立专门的劳模纸质档案,其中包括劳模光荣册、劳模申报审批表、市总工会各部门评选的劳模光荣册、市总工会各部门评选的劳模审批表等。为了更好地服务劳模,市总工会还将历年来劳模管理政策和文件、光荣册全部装订成册。其中,1950年至1990年和1990年至2005年两本武汉市劳动模范光荣册,涵盖了全市所有各级劳模、先进工作者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为了方便对劳模档案的动态管理,市总工会建立了劳模电子档案信息库。信息库建立之初,为切实摸清全市劳模的生活现状,市总工会聘请信息调查员在全市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劳模信息采集工作,为建立劳模电子档案信息库和完善劳模动态管理模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也为提高困难劳模补助标准、办理劳模职工疾病医疗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政策的出台提供了依据。市总工会对困难劳模实施跟踪管理服务,切实做好劳模补助工作。市总工会及时掌握了困难劳模的个人收入、身体健康、生活水平等情况,对困难劳模给予补助。2012年初,市总工会依据劳模档案对全市1540名生产一线劳模、80岁高龄劳模、患病及困难劳模进行了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154万元。同时,市总工会还将所有纸质劳模档案扫描,全部升级为电子档案,为劳模管理、补助、慰问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信息共享利用平台,提高了劳模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2年5月28日 总第2311期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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