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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要求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20-06-28 11:39:59  作者:伊 部  来源:中国档案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 6月22日,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印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档案安全工作的意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工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档案绝对安全。

 6月以来,我国南方地区发生持续强降雨,降雨过程强度大、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数条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根据国家防总通报,今年夏季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偏多,防汛形势复杂严峻,不容乐观。针对此情况,国家防总近期已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面对如此情况,国家档案局要求各级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严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把汛期档案安全工作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牢牢把握档案防汛安全工作主动权,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洪各项措施,确保汛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工作思想到位、职责到位、指挥到位、措施到位。

 国家档案局强调,档案馆和档案室要立即对档案馆和档案室的防汛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危房、库房机房漏雨、排水设施不畅、防雷装置失效等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加固、支顶、遮盖、围挡、防渗、疏通以及维修更换防雷装置等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与防范;要做好汛期档案保护工作,对空调等设备及时进行检修与维护,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避免档案受潮、发霉;要有针对性地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提前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要根据防汛工作需要提前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收到极端天气预警,除安排专人对库房、机房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盯守外,还应加强洪涝、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防范;遇到紧急情况危及档案安全时,要迅速反应、主动应对,提早或尽速转移、保护重要档案。

 国家档案局明确,档案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汛情动态,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物资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高度关注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统筹抓好辖区内汛期档案安全工作,加强对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为档案馆和档案室做好防汛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如发生档案因灾受损情况,要立即组织抢救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国家档案局。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6月25日 总第3542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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