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 确保抗洪抢险救灾文件材料应归尽归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档案局与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切实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今年7月以来,江西先后遭遇大范围持续暴雨和赣北赣中地区集中性大暴雨袭击,暴雨强度大、时间长、范围广,造成赣江、抚河等多条河流湖泊超警戒水位,甚至超过历史最高水位,各地因强降雨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损失。在江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迅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取得了抗洪抢险斗争阶段性胜利。在此期间,各地各单位形成了大量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方面的文件材料,是全省人民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各项工作的真实记录,对今后领导决策、工作查考、历史研究、经验借鉴具有重要作用。
《通知》指出,认真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是档案法律法规赋予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义务。各地各单位要站在对党和国家负责、对历史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作为一项重要事项列入工作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做到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与抗洪抢险救灾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同部署、同推进,确保全省抗洪抢险救灾文件材料应收尽收、应归尽归。
《通知》要求,各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应在防汛应急响应解除后3个月内,对本机构(含指挥部成员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并按照相关规定移交同级综合档案馆。各级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一式两份进行整理,一份于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结束后1个月内交指挥部办公室,一份于次年6月底前交本单位档案部门。各级档案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抗洪抢险救灾文件材料收集归档业务指导。各级综合档案馆要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做好抗洪抢险救灾档案接收进馆工作。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0年8月31日 总第357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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