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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档案局原局长、中央档案馆原馆长李明华建议: 统一建设“国家电子档案战略备份中心”

发布时间:2022-03-07 17:10:22  作者:李瑞环  来源:中国档案报  浏览次数:

2021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中,把“国家电子档案战略备份中心建设项目”作为主要任务之一加以部署。聚焦“国家电子档案战略备份中心”建设,全国政协委员、国家档案局原局长、中央档案馆原馆长李明华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件关于由国家统一建设电子档案战略备份中心的提案。

随着经济社会的全面信息化,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产生了大量的电子档案,同时档案部门持续推进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使得全国各级各类档案馆的档案数据越来越多。据统计,2020年底,全国3341个国家综合档案馆的档案数据量已经达到了21479T。随着经济社会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档案馆电子数据增长会越来越快。

李明华指出,由于电子档案对特定技术的依赖性和所依载体的脆弱性,其安全保存一直面临着重大风险。

一是技术过时的影响。信息技术发展迅速,许多技术使用没过几年就被新的技术替代,导致过去保存下来的许多档案数据无法准确读取。有调查显示,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开展的一次重要普查活动的原始数据有99%已经完全损失。

二是自然灾害的损毁。近年来,地震、水灾、火灾等造成档案数据损毁的事件时有发生。如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四川全省203个国家综合档案馆中有118个遭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其中北川县档案馆坍塌,全部档案及数据被埋。

三是人为事件的破坏。战争、恐怖袭击、群体事件等人为事件会对档案数据造成巨大影响。2001年美国“9·11”事件使世贸大楼内的档案数据损失殆尽。2003年伊拉克国家档案馆的档案及相关数据在战争中遭受毁灭性打击。

李明华介绍说,为应对风险、确保安全,我国档案部门通常采取两种方式对档案数据进行备份。一是馆际之间互为备份。二是行政区域内集中备份。这两种方式目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首先是多数档案数据没有进行规范备份。集中备份的省级档案馆只有五六家,结对备份的档案馆主要集中在副省级市以上,市县级档案馆只有极少数进行了结对备份,且备份数据不完整。其次是容易造成有限资源的浪费。对档案数据进行备份必须建设相应机房,购置软件硬件设备,配置温湿度调控设备,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分别建设相关设施,需要巨大投资。再次是安全保障能力有限。档案部门普遍财力紧张,设施设备落后,技术力量相当薄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档案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对此,李明华认为,为确保档案数据安全,节约国家资金,应由国家统一建设对档案数据进行集中备份的“国家电子档案战略备份中心”。

“统一建设备份中心,有助于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能够支撑国家各级档案馆开展重要电子档案异地异质备份的专业化备份环境,对国家各级档案馆的重要档案数据分阶段、分步骤地实施集中备份,可有效避免由于重大自然灾害、人为事件和技术过时而造成的档案数据损失;有助于提高档案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便于合理配备管理和运维的专业力量,形成更高水平的保障方案,对可能过时的技术和设备采取相应保障措施,可有效降低档案数据面临的安全风险;能够节约国家资金,避免多方投入、多方建设、多方管理。据有关统计,不包括土建工程和管理人员成本,仅设备费用就可节省至少2/3以上。如果包括土建工程和管理人员的成本,节约的费用更为可观。这一做法也符合国际惯例。国际上都把档案、文献作为战略资源来管理,不少国家把建设战略保存设施作为确保档案安全的重要措施。”李明华说。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2年3月7日 总第3801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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