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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切实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21 20:09:25  作者:翁 梅  来源:中国档案报  浏览次数:

 近期,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领导批示要求,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从加强党对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制度规范、完善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机制、数字赋能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提质增效4个方面对全省加强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强调,要突出落实档案工作责任制,明确重特大事件相关部门档案管理的工作职责;突出完善制度设计,建立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应急响应联络、专家指导服务、快速查询利用等机制;突出数字赋能,着力提升重特大事件档案数据库建设、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水平。

《通知》制定过程中充分听取了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等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主管部门的意见建议。下一步,全省档案部门将扎实抓好《通知》的落实,围绕重特大事件档案收集、专题数据库建设、档案利用等开展重点指导和专题培训;围绕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联合重特大事件应对管理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重特大事件档案工作现代化水平。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23年2月16日 总第3945期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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