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威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征集红军长征及西路军征战相关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伟大长征精神,全面挖掘、系统保护、合理利用红军长征及西路军征战珍贵历史档案资料,丰富红色档案资源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武威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红军长征及西路军征战相关档案资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凡真实记录和反映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西路军征战历史,具有历史价值、档案价值、研究价值和教育价值的各类载体资料,均属征集范围。
(一)纸质资料。反映长征及西路军征战的文件、布告、电报、命令、指示、信函、地图、传单、标语、报刊、画册、文书等;亲历者日记、手稿、家书、回忆录、自传、入党申请书等;后人整理的史料汇编、研究著作、口述史料、族谱记载及文艺作品原稿等。
(二)实物资料。长征及西路军使用的武器、装备、军服、军旗、通信器材、医疗器械、证件、印章、票证、钱币、生活用品等;重要战役、会议、事件的相关实物遗存;群众支前物品、慰问品、信物;革命先辈奖章、勋章、奖状、证书、纪念章等荣誉物品。
(三)声像资料。记录历史场景、重要事件、人物活动的老照片、胶片、录音带、录像带、光盘等;亲历者及亲属后代口述史音视频、采访记录;长征及西路军遗迹旧址不同时期影像资料。
(四)其他资料。其他能够反映红军长征、西路军征战历史,具有研究价值和教育意义的各类史料、物品、作品等。
二、征集方式
坚持自愿、合法、公益原则,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征集:
(一)无偿捐赠。鼓励无偿捐赠档案资料原件。捐赠者可直接移交,或预约上门接收;市档案馆为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对捐赠数量多、史料价值高的,举行专题捐赠仪式。捐赠资料归国家所有,由市档案馆永久保管、公益利用。
(二)寄存保管。珍贵资料不愿捐赠的,可办理寄存,所有权归持有人,市档案馆负责安全保管、保密管理,依法开展公益性开发利用。
(三)复制留存。不愿捐赠、寄存的珍贵资料,经同意后由市档案馆专业复制,原件归还本人,复制件入馆收藏。
(四)口述采集。市档案馆安排专业人员上门对亲历者、知情者及后代开展口述史访谈,录制音视频资料并永久保存。
三、征集要求
(一)所提供资料须原始真实、来源合法、权属清晰,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二)照片、音视频须清晰完整,附文字说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背景、拍摄 / 制作者等)。
(三)实物须附文字介绍(名称、年代、使用背景、流传经历等)。
(四)凡有捐赠、寄存、复制意向者,可直接到市档案馆办理,或通过电话、信函、邮件等方式沟通对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市档案馆对征集资料规范管理,仅用于公益展示、历史研究、红色教育等。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武威市档案馆所有。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武威市档案馆档案管理科
联 系 人:何雪梅 彭 月
联系电话:0935-6966975
地 址:武威市凉州区宣武街20号
邮 编:7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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