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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档案的特点
发布时间:2019-07-30 15:20:36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档案馆 浏览次数:
家庭档案是档案的一部分,它具有档案的本质属性和主要特点,即历史的原始记录。所不同的是,家庭档案是家庭生活中的原始记录,与其他档案形成的范围明显不同,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比较而言,有其自身的特点。
(一)物权的私有性
家庭档案是属于私有财产,保存在自己家中,您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力。只有那些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家庭档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并经档案所有者同意,方可移交、赠送到国家档案馆或其他部门。物权的私有性是家庭档案的主要特点。
(二)形成的广泛性
有家庭就有档案,大家庭也好,小家庭也罢,都会形成家庭档案,因此,家庭档案比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的形成有着更为广泛的社会基础。
(三)内容的丰富性
家庭档案的内容既有家庭的,也有社会的;既有政治方面的,也有经济方面的;既有科技方面的,也有文化方面的,社会上千万种行业的各方面记录,都可以在家庭档案中体现出来,家庭档案中所反映的内容是无所不包的,这其中也包括您的家庭档案。
(四)权益的隐私性
有关您个人和家庭隐私的家庭档案,在没有征得您的同意时,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用于其他目的。由于家庭档案中有隐私的部分,因此,您不能不加区分地把家庭档案保存在一处,对具有隐私的家庭档案要单独保管,以确保家庭档案的安全。
(五)价值的社会性
家庭档案虽然是一个家庭的,但它的价值可以向社会转化。有的家庭档案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家庭档案,可由家庭向国家档案馆移交、捐赠,或者由国家档案馆有偿征购,使这些家庭档案进入国家档案馆,成为社会公共档案的一部分,得以长期或永久保存、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