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宗号 53《甘肃省银行总行、兰州市银行》
本全宗由甘肃省银行总行、兰州市银行的档案汇集而成,档案共计5297卷,上架排列长度47.2米,起止年代为1930年至1949年。
(一)甘肃省银行总行
1.机构沿革
甘肃省级地方金融机构,发端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的甘肃官银钱局。此后,历经甘肃官银号、甘肃银行、甘肃农工银行、富陇银行和甘肃平市官钱局各个阶段的更替。1939年6月,改组甘肃平市官钱局为甘肃省银行总行,内设业务、会计、库务、事务、信托、人事6处和稽核、经济研究、秘书3室,下设分行、办事处、分理处等分支机构达79个,遍及全省各专、县和部分集镇。除办理银行一般业务外,并代理国库、省库和县库三级金库。1949年8月兰州解放后,甘肃省银行由兰州军管会金融处接收。
2.档案内容成分
(1)总类。管理银行暂行办法,组织大纲,业务经营方针,辖属行处管理制度、修订行章的通知;甘肃平市官钱局改组及其组织章程,同业公会规章,全省各行处所报告;行务会、董事会、常务会、经理会会议记录;银行通告,土地权状;各行政机构筹设、成立、撤销、裁并和增减,银行机构表,视察报告,交接清册,工作报告;与各种机构的来往文书、周年专刊、银行小史等。
(2)人事。公务员服务办法,人事管理章程、办法;公务员服务、主管人员移交办法;行员招考、任命、免职、调迁、裁减、动态、遣散、考核、资历、考勤、劳绩、请假、值班、加班、身份、证章、体格检查、人事机构变动、人事移交等的登记表、清册、名册、通知、保证书、记录卡、证明书、护照等;警工奖惩、警役直系亲属调查表;警工枪支号码清册;省行裕华印厂职员名册等。
(3)金融业务。有政府、总行关于金融市场、金融管制、币制改革、属行代理县库、印制省钞、发行本票、收兑金银等的训令、办法、通则、呈文、批文和函件、合约;甘肃省金库暂行规程;存款、公债、信托、汇兑、运钞、电汇密押、推行法币、法币比值、发行辅币、吸收硬币、普通合作贷款、房地产抵押、放贷限额、调整利率、搭配储券、代售储蓄券、收付库款、银楼存钱、金元券兑换、硬币兑换、外汇支付、收兑银元、代购制钱、铜元收购、代理海关税收款、宪兵押运、金融调剂、战区购粮付款、限制黄金出口、农贷业务、金库、银钱行庄、金融措施、业务实施等的办法、方案、报告书、月报表、统计表;特产、法币暗市、金银买卖、重要物品价格、商号贷款、物价行情等的调查文件、表报、清册、统计等。
(4)财务。会计章则,员工津贴补助和奖励办法;甘肃平市官钱局账表清册,岁出岁入概算,年终决算;行员和员工薪俸、待遇、考绩、奖金、补助、赡养、抚恤、津贴、福利、生活费用等的规则、规程、通知、名单、调查表等。
(5)其他。苏联驻华商务代表驻兰分处租房租约、名片;日本轰炸兰州财产损失表;省行辖属反映人民游击队情况;对解放区进行金融封锁情况报告;飞机载运黄金失事调查;张掖分行假汇案侦讯赔偿。
(二)兰州市银行
馆藏兰州市银行档案主要有董、监事会议记录报告;银行章程、公司规定、员工奖金、工资调整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