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省档案局印发 甘档发〔2010〕65号)
各市(州)林业局、档案局:
自《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林改档案管理的通知》下发以来,省列7个林改试点县(区)严格按照《办法》,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中取得了明显成绩。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改档案整理工作,促进林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林业局、国家档案局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和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工作清水现场会议精神,对《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类别、保管期限划分的调整(见附件1—1至1—3);
二、整理方法:以保管期限一年度一机构一类别进行,各乡(镇)、行政村形成的文件材料,全部向县林业局报送一份。原件只有一份的乡(镇)、行政村保存复印件,原件有两份的行政村保存复印件。县级林业局保存的下级单位报来的文件材料分别按县、乡(镇)、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来文单位分别进行整理;各乡(镇)保存的下级单位报来的各类文件材料分别按行政村进行整理;各行政村产生的文件材料(有保存价值的上级来文)按类别进行整理。以卷为保管单位的应编写规范的案卷标题,逐件打印卷内文件目录;以件为保管单位的逐件打印归档文件目录。三、案卷装订:以卷为单位整理的,装订方法有两种:一是采用硬卷皮进行装订;二是采用不小于120克的封皮(颜色不限)进行装订,然后装盒。以件为单位整理的,装订方法按照甘肃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甘档发(2002)16号)进行。具体采用那种方法由各县(区)确定,但一个县(区)的装订方法应统一。
四、备考表:采用软卷皮装订档案的,备考表可直接印制在封底上;采用硬卷皮装订档案或单份文件装订的,备考表印制在A4自纸上,装在卷(盒)内即可。
附件:1、甘肃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市、县、区、行政村)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
2、案卷封面
3、备考表
4、案卷盒封面(用于软卷皮)
5、硬卷皮封面及样式
6、县林业局档案案卷排列方法
7、案卷盒封面(用于单份文件)
甘肃省林业厅 甘肃省档案局
二0一0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