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发现一处疑似宋代摩崖石刻,具有历史实物档案考古价值
6月13日,礼县档案馆主要负责人接到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洮坪林场职工李峰的报料称:6月10日,在地处礼县上坪乡(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洮坪林场)黑白沟森林经营所管护区域内,因修路意外发现一处天然巨石,石壁上有摩刻的汉隶风骨文字,全文为“准勅 山林不得开斫 官”字样的摩崖石刻。出于对这一发现的好奇,我们驱车前往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洮坪林场,在李峰的引领下进行了实地考察。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洮坪林场是甘肃省属国有林场,管辖礼县洮坪、上坪、中坝、沙金等乡镇国有林地。黑白沟管护站境内,总面积3744公顷,森林蓄积量15.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1.8%,境内分布植物224科2700种,动物61科357种,林区气候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温度7℃,无霜期160天,平均降雨量550毫米。
到达摩崖石刻发现地后,只见约2平方米的巨石右上方摩刻着“准勅 山林不得开斫 官”共9个字清晰可见。经测量,字体面积长度70厘米,高度40厘米,根据石刻铭文字意初步判断,解释为:“诏命告(诫)令:凡进入山林的人不得(禁止)开山砍伐林木。‘官’通‘管’,即管制机构”。
据陇南师专中文系教授、科研外事处处长,兼任甘肃省古代文学学会常务理事、甘肃省唐代文学学会副会长、甘肃省高校科研管理研究会理事、陇南市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陇南秦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甘肃高师学报》副主编、《陇南师专学报》主编蒲向明初步判断:“该摩崖石刻铭文,从行文上看,应该是宋代的可能性很大,南宋时期奉习汉隶,官家沿用较为普遍,在礼县境内有人还发现同类型的摩崖石刻,字数比这个多。这次发现的应属于地方下层官员的手笔。原碑行文可能有误,应该是‘敕准’,而不是‘准敕’。明清时期的隶书风格,也多类此。从史料看,北宋太平兴国年末及以后,今武山、甘谷、礼县、天水一带,是皇家用材林地。”
该石刻铭文,每个字长宽大约有20厘米,从书法艺术角度来看,整体呈现汉隶风格,章法古朴自然,天真烂漫,用笔刚健,结体紧凑,章法疏朗。这处石刻铭文的发现,对研究古代森林管理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历史实物档案价值,对研究当时的书法艺术也有一定的档案实物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