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
通知
各市、州党委办公室(档案局),兰州新区综合办公室,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有关中央在甘单位档案部门: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26〕1号)和《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现将2025年度档案统计调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送方式
(一)2025年度统计报表填报工作采取逐级上报方式,请各汇总单位和填报单位按照《制度》要求,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统计工作。省级各有关单位、大型企业(集团)负责对本单位和下属、直属机构档案统计工作指导及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各市(州)党委办公室(档案局)负责对本单位和本级档案馆、市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辖区各县(市、区)档案统计工作指导及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各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档案局)负责对本单位和本级档案馆、县直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档案统计工作指导及数据的收集汇总审核,由市(州)党委办公室(档案局)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
(二)报表要求使用网络系统和纸质报表两种形式报送。网络数据通过“全国档案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登录地址为https://qgdatj.saac.gov.cn),初始密码为datjxt@123456,登录后请立即修改密码,已修改密码的请用修改后的密码登录。数据核对无误,经汇总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报表,报送纸质报表时需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送时间
(一)名录库维护。时间为2026年1月7日至1月15日。2025年度全国档案事业统计调查工作采取“先入库、后填报”方式,未入库或未及时完善机构信息的单位将无法完成年度统计调查工作。各单位须在系统“个人中心”栏核对信息并提交,如遇新增单位、无法修改等情况及时联系上级汇总单位进行操作。
(二)数据填报。全国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我省开放时间为2026年3月16日至4月17日。为按时准确向国家档案局提交资料,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10日前将网络数据录入系统并将纸质报表报送至省委办公厅档案执法监督处。
三、报送要求
(一)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可在国家档案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各地各单位明确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做到认真细致、实事求是,防止虚报、漏报和错报。
(三)各地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填报、审核、汇总、上报等各项操作,规定时间结束后,系统将关闭相关功能。
联 系 人:省委办公厅档案执法监督处 杜瑞通
联系电话:0931—8928840 18794099826
邮 箱:gsdazhc@163.com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档案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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