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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馆规章
甘肃省档案局(馆)周五例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4-01-14 16:54:40 作者:佚名 来源:科教信息处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存在的问题,推进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各处室关于每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的汇报,进行工作部署。
第三条 会议于每周五由局(馆)长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局(馆)长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第四条 会议参加范围是:局(馆)长,副局(馆)长,纪检组长,正、副巡视员,各处室正职负责人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处室正职负责人因故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
第五条 各处室的汇报和计划由分管副局长审定后,交办公室汇总印制,会前分送局(馆)长,副局(馆)长,纪检组长,正、副巡视员。
第六条 会议采取各处室逐个汇报、局(馆)领导逐个点评的办法。处室总结工作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局(馆)领导进行点评时,要全面客观、要求明确。
第七条 会议由专人记录,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按发文程序办理,由局(馆)长或受委托的班子其他成员签发。
第八条 会议作出的决议由分管领导督办落实,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落实情况作为处室考核和处长平时考核的依据。
第九条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退席。因故不能参加或需提前退席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条 会议主要任务是:听取各处室关于每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的汇报,进行工作部署。
第三条 会议于每周五由局(馆)长主持召开,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局(馆)长委托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召开,由办公室负责会务工作。
第四条 会议参加范围是:局(馆)长,副局(馆)长,纪检组长,正、副巡视员,各处室正职负责人和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处室正职负责人因故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职参加。
第五条 各处室的汇报和计划由分管副局长审定后,交办公室汇总印制,会前分送局(馆)长,副局(馆)长,纪检组长,正、副巡视员。
第六条 会议采取各处室逐个汇报、局(馆)领导逐个点评的办法。处室总结工作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局(馆)领导进行点评时,要全面客观、要求明确。
第七条 会议由专人记录,决定事项编发会议纪要,按发文程序办理,由局(馆)长或受委托的班子其他成员签发。
第八条 会议作出的决议由分管领导督办落实,不允许个人擅自改变。落实情况作为处室考核和处长平时考核的依据。
第九条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到会,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退席。因故不能参加或需提前退席的,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