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贵的民族缣帛档案
清咸丰年间达赖喇嘛册封通告书照片
缣帛,是丝织品的统称,与今天的书画用绢大致相同。在先秦文献中多次提到了用缣帛作为书写材料的记载,《墨子》中提到"书于竹帛”,《字诂》中说"古之素帛,以书长短随事裁绢”。可见缣帛质轻,易折叠,书写方便,尺寸长短可根据文字的多少,裁成一段,卷成一束,称为"一卷”。缣帛常作为书写材料,与简牍同期使用,自简牍和缣帛作为书写材料起,这种形式被史书学家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书籍。
肃南县档案馆现珍藏的两卷清咸丰年间和民国时期缣帛档案。其中一卷为清咸丰年间通告书,这份通告书于"庚申年旧历十年十二月吉祥日书于百教会堂布达拉大宫殿”,是清咸丰十年十二月(公元1860年12月),第十二世达赖喇嘛在西藏布达拉宫册封开喀美美斋许图图之舅父佛门弟子为额尔德尼文授记大金王达赖喇嘛,通告蒙古地方的册封通告,也就是册封肃南县祁丰藏族乡文殊寺寺院堪布为额尔德尼的通告书。它反映了当时宗教界最高层人士达赖喇嘛统治所有寺院并任命地方宗教界管理人士,为发展各佛教圣地文化,创造了一定价值的缣帛档案历史,具有划时代的遗产意义,档案载体均为黄丝绸缎,横书,藏文书写,工整流畅,墨色均匀,文字完好。
第二卷缣帛档案是民国四年七月三十一日(1915年),甘肃提督等地方全省军门总统西路巡防马步各营点颁发给地方政府裕固族大头目一安官布什嘉的草原所有权执照,该执照明确了放牧草原四址界线:东至黑河东岸,南至八宝山(祁连山)分水岭,西至铁里刚柯子墩,北至大磁窖口。此草原四址界线在几次划界中都以此执照为依据,并沿续到现在。从产生的时间看,是一个体制沿革转型时期形成的缣帛档案,载体、文字、图样等基本完好,文献真实地记录并反映民国时期裕固族人民以草原从事着畜牧业生产,长期过着逐草而水的游牧生活,并生存在祁连山一带居住。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标志性,在历次的草原勘界、边界纠纷中起到了重要的历史考证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民国时期裕固族草原所有权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