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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档案
全宗号 73《皋兰地方法院》
发布时间:2019-04-26 17:03:02 作者:保管保护处 来源:科技信息处 浏览次数:
(一)机构沿革
清宣统元年(1909年)2月,皋兰县设立了皋兰初级审判厅。1931年,皋兰设立地方法院,内设检察处、刑事法庭、民事法庭等;设有院长、检察长、主任书记员、书记员、推事等。
(二)档案内容成分
馆藏皋兰地方法院全宗档案共计484卷,上架排列长度4米,起止年代为1917年至1949年。主要内容如下:
1.总类。训练党团人员、防谍保密组织、审理政治案件等的训令、指令、法令、来往文电;官佐人员荐任、委任、任命、报考、惩戒、薪俸、福利、抚恤、考核、简历、配置、裁减等的令、呈、清册、表报、名录;法院组织法;五权宪法期成会人员名单;各项交待清册;日本侵华罪行调查材料;会议记录,收发、缮校、稽核、用印簿册;工作计划,会计移交手续、清册等。
2.检察。检察官考核;职员法警公丁名册;旧案收状簿;书记官实授呈、令。
3.审判。审讯规定;各种民事、刑事案件的侦察、庭讯、传讯、通缉、羁押、公诉、讼结、收结、裁定、判决等的判决书、报表、程序文件、证据材料和记录;当事人、鉴定人、证人报到簿;执行枪决、判决执行等的布告、命令。
4.监所。看守所条例,施政方案;皋兰监所协进委员会章程;监所军刑人犯疏通办法;监护人员名册,囚粮月报表;处理案犯、羁押刑犯名册;看守所新任、卸任所长交待清册等。